湖北日报讯 (记者王馨)1月16日,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处理意见的报告。
报告显示,按照本次会议关于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截至1月15日11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事原案29件,其中:经济建设类13件,政治建设类2件,文化建设类6件,社会建设类3件,生态文明建设类5件。
主席团会议决定,将陈春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的议案》、张龙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出台〈湖北省中小学管理条例〉的议案》、胡清芬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湖北省梁子湖保护条例〉立法进程的议案》,作为代表议案分别交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其余26件议事原案作为代表建议,交省直有关单位研究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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