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7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体现到审判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做好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