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湖北日报

湖北省出台“十六个严禁” 约束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8日07:35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记者陈熹、通讯员熊习岸)1月16日获悉,我省今年起实施《湖北省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十六个严禁”行为规范》,约束“环保人”的行为。

据省纪委监委驻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介绍,这“16条”既是全省生态系统工作人员约束和规范自身行为的“紧箍咒”,也是拒绝围猎的新“盾牌”。其中,有针对政治纪律和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纪律的约束,比如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或发表、传播同中央决策部署相违背的言论和文章等;严禁擅自改变出差行程、参加与出差任务无关的活动,或者超标准报销公务出差交通费用、住宿费用等。

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特点,“16条”对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进行了约束。同时,对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也有了更规范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今年起,我省生态环境系统建立起“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与执行情况报备制度。生态环境系统需向驻厅纪检监察组报备“三重一大”相关事项,每季度报送决策和执行情况,并记录决策执行全过程,每年度总结决策执行工作情况。驻厅纪检监察组将通过明察暗访、普查抽查、督查督办等方式进行监督。若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将被问责或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李琛】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