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志兵
“昔日的潘家湾呀,出个门难上难。如今的潘家湾呀,与过去不一般,公路盘山转呀……”
2019年底,湖北日报全媒记者在秭归县归州镇潘家湾村落采访时,柑橘种植大户、农民乔能红高声唱起了自己填词的“潘家湾”。
柑橘园里果飘香。乔能红用自己独特的方式,表达脱贫致富的喜悦。
1月17日,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这是全国范围首次在省级层面为乡村振兴立法。
湖北,为“切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乔能红们的日子,一定会越来越红火。
阳新县利用南市村好山好水及深厚文化底蕴,重现古八景之一“南市渔歌”,为游客提供一个以渔文化为核心,集休闲、旅游、观光为一体的度假胜地。 (本报资料图片)
2019年5月,工人在孝昌县丰山镇丰胜村月季园修剪枝叶。该月季园占地面积200多亩,栽种月季1.5万余棵,每月吸引3000多名游客前来观光、采购。花卉种植产业,帮助越来越多的当地农民致富奔小康。 (本报资料图片)
法治力量汇民智聚民心
90多年前,中国革命“从农村包围城市”,星火燎原一步步走向胜利;
40多年前,中国改革航程率先在广阔农村破冰;
进入新时代,脱贫攻坚响鼓重锤。党的十九大宣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
湖北是农业大省,“三农”工作关系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为乡村振兴立法,是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在我省全面实施的制度支撑。”
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指出,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明确要求湖北“切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我省已制定《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扎实推进一系列具体举措。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条例,使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人民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汇聚起全省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现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打造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法者,治之端也。
从2014年起,省人民代表大会连续四年审议通过相关条例决定,为湖北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保驾护航。2019年,又审议通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动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法治方式为湖北高质量发展凝神聚力。
省人大代表、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陶良虎认为,《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凝聚了广泛社会共识,“具有极端重要性”。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他说,在全国率先立法促进乡村振兴,宣示了湖北着力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问题的鲜明主张和坚强决心,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无缝衔接
位于幕阜山脉南端太平山麓的西坑村,通山县洪港镇最小的一个村。
近年来,村“两委”带领群众发展产业,让一个闭塞落后的贫困村“蜕变”成全国美丽宜居村。
“出列后,村民们搞生产谋致富的愿望更强烈了。”省人大代表、通山县洪港镇西坑村党支部书记朱必海说。
现在,西坑村也面临着“新老基建”升级。朱必海告诉记者,群众一盼公路修得更宽些,离家门口更近些;二盼加快信息化步伐,同时避免网络设施重复建设,尽量少扰民。
脱贫攻坚即将收官,乡村振兴已经起步。2020年,既是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小康之年。
“三农”工作成效,决定全面小康成色。
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防止返贫的长效机制,持续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乡村居民增收致富。
陶良虎表示,审议通过《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有利于我省加快建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实施中的政策导向、发展目标、组织架构等各方面衔接机制,推动“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
如何有机衔接,满足广大乡村居民的新需求新期待?
陶良虎认为,一是促进产业扶贫与产业振兴有机衔接。坚持扶贫资金跟着困难群众走,困难群众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市场走的“四跟四走”路子,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多措并举扶持产业发展。二是促进生态扶贫与生态振兴有机衔接。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农业污染防治,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三是促进扶贫扶智与文化振兴有机衔接。四是促进基层治理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是促进群众增收与共同富裕有机衔接。
人民的意志,行动的鼓点
“我是从农村出来的,现在过上了好日子,以前可真是穷怕了。”
参加审议时,省人大代表、湖北洁丽雅纺织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王伏英感叹。
能过上好日子,没别的,就是靠夫妻俩多年来在公司勤扒苦做。企业位于嘉鱼县城,吸纳500余人就业,不少来自附近乡村,扩产能后职工规模将超两千人。
“产业带动很重要。在农村,可以采取订单收购、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王伏英把条例(草案)翻到第八页,指着第二十五条说。
壮大农产品“十大千(百)亿产业链”、“三乡”工程、“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亮点纷呈。
以小龙虾为例,它不仅是潜江名片,也成为叫响全国的湖北农产品品牌。
省人大代表、潜江市委书记吴祖云介绍,该市已明确将虾稻特色产业打造成为四大千亿元产业集群之一。下一步,要聚焦做大做强虾稻特色产业,推动“潜江龙虾”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加快推进虾稻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潜江虾稻装点更多消费者的美好生活,使虾稻产业真正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明星产业。
农业要强,农村要美,农民要富,关键在“人”。
省人大代表、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小新川村党支部书记翁新强大学毕业后,在大城市有着优厚待遇的工作,却在5年前毅然回到家乡任大学生村官,创办优品五味果专业合作社,带领乡亲脱贫奔小康。
“农村太需要人才了!”湖北日报2019年曾就“黄梅‘兔王’呼吁优秀人才‘往下沉’”,进行系列报道。在翁新强看来,这反映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如何吸引人才下沉,在条例中也有了体现。
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贯彻了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并将“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作为具体实施路径融入其中,明确了我省实施乡村战略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路径和保障措施,是一部具有统领性、基础性、综合性的重要法规。
只争朝夕抓落实!
“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保护特色资源,留住乡愁”“加强乡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高素质农民教育体系”“一张蓝图画到底,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
这是代表的心声,也是人民的意志,更是行动的鼓点。
评论员观察
以率先立法推动乡村振兴
湖北日报评论员 李思辉
中国是农业大国,湖北是农业大省。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安民之基、富民之道。
近年来,湖北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取得扎实成果。一些地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
乡村振兴是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的全面振兴,是一项复杂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实施乡村振兴是前无古人的创举,没有现成经验照搬照抄。必须根据乡村建设规律,结合自身发展特点,形成强有力的制度,确保久久为功。
湖北在全国率先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既明确了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路径,也明确了具体保障措施,对确保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作出了规定,为湖北实现乡村振兴夯实了制度基础、法治基础。它标志着湖北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更加成熟。
为乡村振兴有条例可依点赞,也期待条例的善意在严格执行中一一兑现。从《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出台,我们能更清楚地看到,把“三农”工作摆在优先位置,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紧迫性;我们更能清晰地认识到,“乡村振兴不是坐享其成,等不来、也送不来,要靠广大农民奋斗”,务必注重激发农民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天下大道,实干为要。”以率先出台条例的主动性,激发“敢为人先”的创造性,切实调动广大干部群众撸起袖子一块儿干、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我们就一定能够稳步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实现乡村振兴的美好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