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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务实 实现高质量立法——《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出台幕后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8日07:58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邓伟 王馨

1月17日,《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全体代表审议表决,高票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从起草修改到审议通过,经过多次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的过程,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次生动实践,凝聚了全省人民的智慧,是一次求真务实的高质量立法。

在全面调研中坚持问题导向

一份来自省人大的《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基层调研要求和提纲,彰显条例形成过程中秉持的全面性和问题导向。

“选择调研对象要注重广泛性,既包括有成熟经验的先进典型,又包括基础较为薄弱的乡村。”“一是要充分听取调研所在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意见建议;二是听取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特别是基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意见建议。”“直奔问题、直面问题,针对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调研,总结出好经验、好做法,不搞眉毛胡子一把抓。”“始终注重走群众路线,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真话、察实情、摸实底、求实效”……

据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组织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社科院的有关工作人员和专家,成立法规领导小组、法规研究工作专班和法规修改工作专班,统筹推进。

法规领导小组负责条例草案调研、修改和提请审议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以及立法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重要环节的把关;法规研究工作专班,负责条例草案的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省人大代表对条例草案重大问题提出的意见,法规修改工作专班负责条例草案的研究修改、调研的服务保障以及提请审议的具体工作。

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中,结合本地实际,每个方面最核心的要素是什么,有哪些经验和不足?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有哪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哪些重点、难点问题,需要通过地方立法形式加强顶层设计?这些凸显问题导向的调研题目,为高质量立法打下了坚实基础。

热切建言凸显立法现实意义

1月14日,条例草案修改稿首次在省两会亮相。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各代表团认真审议后,代表们一致认为,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在我省的全面实施具有重要意义。草案全面贯彻和体现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体系完整、内容全面,符合我省实际,比较成熟。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意见,建议做适当修改后提交本次大会表决通过。

14日晚,大会秘书处法规组根据代表的审议意见对草案逐条研究,认真修改。

“第三条有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本原则中,建议根据党中央文件精神,增加‘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内容。”“第四条建议修改为‘实行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第六条中建议增加‘尊重乡村居民意愿’的内容”……代表们提出的修改建议细致入微,有的虽然只涉及一个字,却传递着荆楚人民的期盼和心声。对于这些建议,大会秘书处法规组认真研究,对草案条款该删减的删减,该合并的合并,该修改的修改。当天,根据代表意见,条例草案修改稿共计修改204处。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9月以来,从条例起草到出台,数易其稿。在此期间,代表们和全省各界的热切回应和踊跃建言,充分说明了省委提出的这项重要立法工作,对于我省乡村振兴的重大现实意义。

【责任编辑: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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