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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全面落地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2日18:08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张城、通讯员刘球)“孝感的冬春救灾资金已经全部发放到群众手中!”“黄冈已经全部发放到群众手中!”“襄阳已经发放到位!”“十堰发放到位!”1月22日,记者了从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救灾和物资保障处获悉,截至1月18日全省冬春救助资金已发放到户,此举也意味着自2019年9月开始组织实施的受灾困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全面落地。

2019年,全省遭受了低温冷冻、洪涝、风雹、干旱、地震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对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尤其是冬春期间基本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为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有关部署要求,省应急管理厅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有序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湖北冬春救助需求量大、任务重。从去年组织的冬春救助需求调查评估结果看,全省冬春期间有460余万受灾群众需口粮、衣被、取暖救助。根据冬春救助需求,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及时清点省级救灾物资储备,于去年11月下旬,统筹安排调拨棉衣、绒衣、毛毯等5个品种的省级御寒衣被18.9万件,支持各地做好冬春救助御寒保暖工作,落实好救灾资金分级负担机制,及时会同省财政厅报请省政府足额安排冬春配套资金8795万元,配套资金数额位列全国第一,并于2019年12月23日将冬春资金全部下达到各县。

资金下发一周后,湖北省应急管理厅采取每天一调度的方法,督促各地加快发放进度。省应急管理厅派出14个督查检查组分赴各地检查发放台账、催促发放进度,确保不落下一户需救助的农户,保证救助金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

在资金发放过程中,湖北各地严格“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重点抓评议和公示环节,确保精准救助,公平发放。记者从宜昌市秭归县、咸宁市嘉鱼县和潜江市等地了解到,大多地区省级救助金到县后,按照救助对象的总额,县级财政进行配套,乡镇将救助对象和救助类别上报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将确定的救助对象名单交县财政部门,由县财政部门将救助金直接打到救助对象的银行卡里。

因为大部分群众的银行卡还没有开通短信提示功能,当地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还向被救助的群众发放了“明白卡”,提示农户救助金已经打到银行卡。湖北省政府确定的救助金最后发放时间是1月18日。目前,全省所有县区都已将冬春救助金发放到了农户手中。

【责任编辑: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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