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许旷)1月30日下午,湖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捐赠组发布第1号公告,向社会公开接收社会捐赠信息。
为引导全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社会捐赠活动有序开展,根据《慈善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湖北省、武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分别指定湖北省红十字会、湖北省慈善总会、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武汉市红十字会、武汉市慈善总会5家单位接收对湖北省和武汉市的社会捐赠。
具体接收捐赠和分配情况由接收捐赠主体在其门户网站公示。
(附公告全文)
《湖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接收社会捐赠情况公告》
(第1号)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后,社会各界十分关心我省的病人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踊跃捐赠,为应对疫情提供了有力支持和帮助。为方便社会捐赠,有效发挥捐赠资金、物资救急难的作用,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各级慈善总会、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慈善组织,积极开展了捐赠资金、物资的接收和分配工作。
截至2020年1月29日12时,全省累计接收社会捐赠资金426,675.96万元。其中,省级158,041.15万元,武汉市243,287.28万元。
截至2020年1月29日12时,全省累计接收社会捐赠物资529万件(套、个、瓶)。其中,医用防护服1.96万套,N95口罩43.8万个,其它医用一次性口罩类147.6万个,护目镜2.91万个,消毒液、洗手液等消毒品5.26万件(瓶),其他物资327.47万件(套、个、瓶)。
定向捐赠资金、物资按照捐赠人意愿直接送达、拨付到接收单位或地区;非定向捐赠资金按《湖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社会捐赠资金分配使用办法》分配,非定向捐赠物资由各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根据病人救治和防控工作需求统筹分配。
为方便查询,具体接收捐赠和分配情况由接收捐赠主体(各级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和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在其门户网站公示。
湖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捐赠组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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