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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共法律服务推行“不见面审批”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3日22:47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曾雅青、通讯员顾丹)2月2日从湖北省司法厅获悉,即日起至2月14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原则上以不见面方式(不与申请人见面、工作人员不见面)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行政审批工作,鼓励引导群众登陆“湖北政务服务网”(zwfw.hubei.gov.cn)或拨打12348热线,在线开展法律咨询。

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应主动向社会公布办事咨询电话,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全力推行“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和证明事项书面承诺制。由业务人员向申请人提供专业办理指导建议,以便快速便捷准备完整申报材料,引导当事人通过邮政EMS快递方式邮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办理,最大限度做到不见面审批。对非紧急且必须办理的事项,可建议当事人延期办理。

他表示,各地司法局如遇急需省司法厅办理事项,可通过电话与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沟通协调,省司法厅将做好引导与准备工作。

他表示,2月14日至疫情结束,各地可结合实际,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决定是否开放服务窗口。

【责任编辑: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