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刘天纵、通讯员张奕)2月9日,省政府国资委出台措施,鼓励支持省出资企业主动作为、勇挑重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省出资企业因疫情防控需要,组织开展紧缺防控物资采购、生产,参与医疗及隔离区工程设计及建设,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及防控物资的运输保障,为医护人员、防疫工程建设人员、疫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在经营业绩考核和工资总额管理时作为特殊事项实行清单管理,不影响企业业绩考核和员工收入,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抗击疫情工作。
对因疫情防控需要发生的加班工资作为2020年一次性工资单列,据实核增,不与企业效益联动。
省出资企业承担疫情防控所需专项药品、器械、防护材料、隔离设备、软件等研究、测试、开发等支出,在计算年度研发支出时予以加倍确认。
疫情期间,省出资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湖北省相关政策,对减免的租金、交易费、广告费、服务费、利息、担保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以及为疫情防控提供资金或物资捐赠的开支,在经营业绩考核和工资总额管理中视同利润处理。
省政府国资委表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2020年省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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