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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要求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市场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1日11:26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 (记者张城 通讯员 夏利容 吴杰鹏)2月11日,记者从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疫情防控期间,湖北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优化程序,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要从严执法。集中市场监管执法力量,用好用足法律规定,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口罩等防护用品制假售假、哄抬防护用品及制作原材料和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价格等影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疫情防控期间,在查处影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时,需要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或行政强制措施的,可以当场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补办批准手续。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考虑其特殊危害性,从重处罚。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口罩等防护用品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在依法可以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顶格处罚。对哄抬防护用品及制作原材料和基本民生商品价格等违法行为,在依法可以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适用较重、较多的处罚种类或者较高的处罚幅度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必须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违法案件要优先加快办理,尽力缩短案件办理时间,提高办案效率。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下,可运用电子送达、在线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简便迅捷的方式。经受送达人同意,以手机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微信QQ 等即时通讯账号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告知文书,可采取电话、网络在线等方式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可在线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听证。

省市场监管局强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内部负责办案、审核、听证的机构应当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办理案件的合力,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与合作,充分运用刑事手段严厉打击与疫情防控有关的违法行为,依法办理与疫情防控有关的违法案件。

【责任编辑: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