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曾莉、通讯员赵树祥)湖北省安委办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开展在生产企业疫情防控服务督导,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内部聚集性感染两条底线。
通知要求,对于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停不得”企业以及符合分区分类的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以及隐患排查整治等。各地、各有关部门、各级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摸清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在生产企业名单,对其进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服务督导,督促其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细落实。可以建立派驻联络员制度,也可以邀请卫生健康相关专家参与。服务督导要一企一策、精准指导、严格标准,反对形式主义,发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的,坚决责令整改。
即日起,省应急管理厅将派出3个服务督导组开展服务督导工作,重点对武汉市在生产企业进行督导服务。同时,实施厅级干部包联市州应急管理部门制度,及时掌握情况,推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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