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刘娜、通讯员王剑)3月14日凌晨,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第40号、41号通告,以及《致全体市民朋友的一封信》,明确提出,分级分类社区、小区管控措施,绝不意味着解封,而是为了在方便市民生活的同时,有序地控制人流车流。自3月14日开始,分类分时、有序逐步推进城区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业。
分级分类调整城市社区、小区管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小区居民可以在小区内分时错峰、有序活动,严禁不戴口罩、相互串门、聚集聊天。近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的楼栋暂时继续实施封控,解除封控时间另行通知。
二、即日起单位上班及企业复工复产人员凭工作证(单位证明、非限制清单企业营业执照)和健康码“绿码”(社区健康监测证明),经卡口测温后出入。
三、自3月15日零时起,对小区居民实行有条件出入,均需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持健康码“绿码”(社区健康监测证明),经卡口测温后出入。
1.近14天内无新增确诊病例的小区,每户每2天可安排1名家庭成员出小区采购必需生活物资。要按照“错峰、限时”的要求,有序组织居民出入,防止出现人员聚集拥堵现象。
2.因患病急需就医出行的居民,持社区开具的一次性通行证,经卡口测温并登记后出入。
3.其他情况需要出行的,由所在社区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实行“点对点”审批出行。
四、各社区继续保持现有24小时值班值守不松、下沉力量不减、包保责任不动、关心关爱措施不变。社区“第一书记”及下沉党员干部协助小区做好哨卡值班值守、体温监测、困难帮扶等工作。各社区要加强小区内部巡逻,防止人员聚集。各级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及各地街面纠察队要进一步加大街面巡防巡控力度,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五、继续从严管控车辆通行,除警车、救护车、应急抢险车、货车、公务车、公交车、出租车(不含网约车)和企业复工复产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暂禁止通行。
六、上述社区、小区管控措施,视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动态调整。
目前全市仍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希望广大市民做好个人防护,支持配合体温检测、健康筛查等工作和各项管控措施,尽量减少“非必要”外出,实施错峰出行,自觉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共同维护好公共秩序。
城区农村村组的管控措施,由各城区防控指挥部结合实际相应调整。大冶市、阳新县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调整本区域内社区小区、村组管控措施的具体方案,报市防控指挥部备案。
分级分类、安全有序推进城区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业事项通告如下:
一、复工复业时间。自3月14日开始,分类分时、有序逐步推进城区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业。
二、复工复业条件。各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业前,应当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落实员工持“绿码”上岗,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两项承诺,确保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五个到位”。
三、实施限制清单管理。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主要包括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等,疫情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业。限制清单外的商贸流通企业,由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精准组织,安全、有序、逐步复工复业。人员容易形成聚集场所,要采取流量管理等防控措施。
四、优化审批流程。严格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结合城区实际,简化审批流程。
凡做好复工复业准备并达到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向所在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审批,提交《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业申请审批表》《企业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企业方可复工复业。
大型商超、宾馆酒店、农批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业审批通过后,由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市商务局)备案。
五、压实责任。各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复工复业商贸企业应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动态管理、抽样检查、批后监管”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各部门依照“谁发证、谁审批”“谁主管、谁审批”原则归口管理。对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引发疫情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立即责令相关企业停工停业,并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大冶市、阳新县、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对辖区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业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