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严运涛、通讯员杨奎)3月15日,荆门市公安局发布通知,荆门中心城区上班人员可以开车上班,但车辆只能出小区,不许进小区,可停在路边划定的临时停车位上。
一、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倡导低碳出行、拼车出行,有条件的单位采取通勤车出行。有院落、有停车条件的单位,上班人员车辆应停入单位院内。
二、继续对小区实行严格管理,上班人员车辆只出小区不进小区,在单位与小区卡口之间“点对点”通行。
三、公安、城管部门要组织对各小区门前车辆进行清理,推动非上班人员车辆进小区“停车归位”,加大对各小区门前交通秩序整治,确保进出通道及消防通道畅通。
四、公安机关加大对路面秩序的管理,对违停车辆张贴违停警示告知单。加大对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疫情防控期间,在象山大道、白云大道、长宁大道等路段设置临时停车泊位,仅供上班人员车辆停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