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张城 通讯员白筱宇)4月10日,记者获悉,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于近日发文,对全省市场主体2019年度年报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其中,企业年报时间延长三个月,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延长六个月。
文件明确,2019年度企业年报截止时间由2020年6月30日调整延长至2020年9月30日。在此期间,企业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报送、更正其年报信息。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对于未年报企业,暂时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农民专业合作社2019年度年报工作参照企业执行。
同时,2019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截止时间也由2020年6月30日调整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个体工商户发现其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更正前后内容同时公示。海关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统一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报送年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也是积累信用状况的过程,广大市场主体应当依法、及时、如实报送年度报告。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受到信用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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