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4月16日讯(记者张理晶 通讯员王田甜)记者今日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自4月20日起,该院将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证据交换中心和信访接待大厅,因疫情防控暂缓的开庭、调查、调解、质证等诉讼活动将有序恢复。
移动微法院
该院表示,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建议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优先选择“移动微法院”(二维码附后)、武汉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www.wuhancourt.gov.cn)进行网上诉讼活动。不便于开展网上诉讼活动的,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法院将及时予以处理。如需咨询相关法律事宜,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确需到法院现场办理有关事项的,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章制度,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件和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如实登记个人信息。进入诉讼服务中心、证据交换中心和信访接待大厅时,请服从工作人员指引,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未佩戴口罩,所持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或拒不配合体温检测、实名登记等人员,一律不得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