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团省委、省青基会启动实施了“同舟共济 青春偕进”——湖北希望工程关爱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因疫致困青少年特别行动,各爱心企业、爱心机构、爱心人士纷纷慷慨捐助。截至目前,已先后资助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因疫致困青少年1867人,为5490名没条件上网课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青少年捐助“平板电脑+网络流量+课程资源”,为2500名染疫和贫困青少年学生提供阳光自强学业爱心包。
团省委、省青基会还将资助10000余名受疫情直接影响的困难青少年学生,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顺利完成学业,资助总金额将超过5000万元。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采取自愿申请和组织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向所在地县级团委提出申请并填报申请表等申报资料,由省青基会审核通过后,以“银行卡直通车”方式一次性划拨至受助人指定账户,发放资助证书,并发布资助公示公告。
附:
一、资助范围
资助湖北省因疫情致困、返贫家庭的青少年学生。优先级依次为:
1、本人感染疫病、家庭成员感染疫病或疫情期间亡故的城乡低保家庭、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的青少年学生,要求应报尽报,关爱资助全覆盖;
2、父母(监护人)因感染疫病亡故的其他困难家庭青少年学生,要求应报尽报,关爱资助全覆盖;
3、本人感染疫病、家庭成员感染疫病或疫情期间亡故的其他困难家庭青少年学生;
4、城乡低保家庭、农村建档立卡家庭青少年学生;
5、易致贫边缘户和脱贫不稳定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优抚对象子女、五保户、残疾、单亲、重大疾病患病家庭子女等困难家庭青少年学生;
6、其他困难群体家庭子女(因受疫情影响导致法定监护人失业、家庭失去经济来源、低收入家庭青少年学生等)。
同时,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中因公牺牲人员子女(含未成年人及青少年学生),要求应报尽报,纳入关爱资助全覆盖。
同等条件下,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的优先申报(需本地村、社区及以上单位提供证明)。
注:青少年学生指小学、中学、中职中专、高职高专、大学本科在校学生。资助对象范围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解释。
二、资助标准
5000元/人(原则上每个家庭资助一名青少年学生,特殊困难家庭可适当提高资助标准)。
三、资金分配
资金由各地自筹资金(统计截止时间为4月15日)、激励分配资金(省青基会按各地自筹1:3配备)、统筹分配资金(按各市州受疫情影响人口比例分配)、专项定向分配资金四部分构成,以5000元整数分配。各地在组织申报时向贫困县适当倾斜。
详情请关注“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微信公众号和网站,查询《关于进一步做好“同舟共济 青春偕进”——湖北希望工程关爱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因疫致困青少年特别行动的通知》。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王婧 通讯员 吴汉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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