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别鸣、张歆)4月23日下午4时,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举行第82场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北为企业纾困解难推进复工复产情况。
当前,多数中小微企业都面临着原材料、用工、物流等成本普遍上涨的困境,湖北省先后出台一系列促进降本减负的政策措施。湖北省经信厅中小企业发展处处长刘卫军介绍,这些政策措施主要集中在减税负、减房租、降社保、降电价等四方面。
减轻企业税负。从3月1日到5月31日,免征全省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征收的增值税。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本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本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纳税人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延期缴纳,最长不超过3个月。
降低用工成本。从2月到6月,免征全省各类参保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已缴纳的按程序退抵;按规定执行减半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不超过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从3月1日起,中小微企业可连续6个月按3%的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6月30日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个人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企业裁员(减员)率不高于5.5%的,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对参保职工500人以下的企业可直接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
降低要素价格。阶段性降低水、电、气价格:2月1日到6月30日,除高耗能行业外,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价格5%;6月30日前,中小微企业工业用水、用天然气价格按基准价下调10%;对中小微企业以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欠费不停供”,疫情结束3个月内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免收滞纳金。
减免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免收今年2月至4月租金、减半征收5月至10月租金。鼓励疫情期间各类市场主体发展载体减免承租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省政府近期还将出台若干新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拓展降本减负的空间和范围,助力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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