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张城、通讯员周怡)5月3日,记者从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为切实做好2020年防汛抗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于近日对外公布了全省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大江大河、大中型水库、大型水闸、主要蓄滞洪区、大型排涝泵站、五大湖泊及重点防洪城市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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