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 李川)5月15日,记者从湖北省水利厅获悉,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通报,对2019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扩大内需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13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0项奖励支持措施。湖北省荣获16项激励,其中涉及湖北水利2项工作。
《通报》指出,湖北省因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落实较好、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完成率高,获得国务院表彰,增加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宜昌市因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奖励4000万元用于河长制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水利工程建设是稳增长、促内需的需要。2019年,湖北省水利厅为加快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实行精准调度,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及时拿出解决方案,通过督办、约谈等措施,推动项目加快建设。截至2019年12月底,全省纳入统计的中央水利投资计划149.52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53.57亿元,投资完成率为102.71%,超额完成投资计划执行目标,位于全国先进行列。
近年来,宜昌市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制责任体系,配套建立河湖警长制和市级督导员制度,对境内重要河流、重点湖泊实现了分级分段管护责任全覆盖。2019年,清理整治河湖“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450处,完成退垸还湖839亩,累计退垸还湖3800亩,长江干(支)流岸线复绿1.3万余亩,全市纳入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100%,纳入省考核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河湖水质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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