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杨康 通讯员 蔡蕾
5月14日下午,武汉市武湖金都工业园某厂房内,新入驻企业的工人们戴着口罩,鼓足干劲追赶进度。
此前,因为厂房业主陈先生与前承租人王某在解约时发生激烈冲突,双方互不相让,厂房长时间无法正常生产。
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的实际情况,武汉市黄陂区法院武湖法庭法官李晓华没有“一判了之”,而是千方百计为企业排忧解难,让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我们闹了大半年的矛盾,没想到在跨越疫情后,能这么快得到解决。”陈先生感激地说。
省法院负责人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面对合同履约、企业债务、劳资关系等涉企案件,全省法院发挥司法职能,积极主动作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精准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快速调解,
为企业解燃眉之急
4月8日,李晓华梳理了陈某和王某一案始末后,发现该案案情并不复杂。双方只是在租金结算上有分歧,如能调解结案,双方都能尽快复工复产,降低因诉讼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时间成本。
然而,陈某听了李晓华的和解建议后连连摇头,叹息道:“我们闹得太僵了,街道、公安调解了很多次效果都不明显,你还是直接判吧。”
面对陈某的抗拒,李晓华没有气馁。他分头为双方释法明理,引导他们换位思考:“和气才能生财,现在是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继续针锋相对,只能两败俱伤。”
李晓华的努力没有白费,多次沟通后,陈某和王某终于同意接受调解。因陈某已将厂房另租他人,他希望王某尽快搬离。但王某表示,自己尚未找到合适的新厂房,短时间内搬迁存在困难。
眼见双方又要陷入僵局,李晓华主动站了出来。他四处联系武湖街道相关部门,多方寻求厂房出租信息,最后在街道帮助下,为王某找到了满意的新厂房。
“五一”过后,王某将厂房全部腾空。陈某现场验收并收取租金,新的租赁方无缝对接,火速入驻,有效实现三方共赢。
暂缓使用强制措施,
员工的“饭碗”保住了
“法官,请不要扣我的钱。我保证还债,但账户一直被冻结的话,我就要破产了!”4月底,武汉某餐饮企业负责人程某通过电话,请求武汉中院执行法官暂缓使用强制措施。
去年底,程某因债务纠纷,被武汉中院强制执行。春节前,执行法官通过网上查控系统,冻结了他的企业账户。疫情发生后,程某的企业无法正常经营,亏欠大笔员工工资,企业步履维艰。
在核实了程某的经济状况后,执行法官反复做申请执行人的工作,提出案外人提供足额担保的方案,成功解封程某的账户资金,帮助他的餐厅恢复经营,保住了数十名员工的“饭碗”。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的精神,对实施查封、扣押、冻结这些民事强制执行措施,可能导致企业难以维持正常经营秩序的,法院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研究合理的执行方案,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选择采用对企业生产影响最小的执行措施。”武汉中院执行实施处处长喻英辉介绍。
“不光是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在疫情中遭遇困难的大型企业,根据现有政策,我们同样给予还款宽限期、债务延展期,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变通执行强制措施,尽量保护企业。”喻英辉说。
“云端”解封促执行,
鄂赣两家企业都活了
湖北某再生科技公司曾是江西某包装公司的原料供应商,2018年供货结束后,包装公司尚欠再生科技公司货款800余万元。
2019年底,双方在松滋市法院的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双方约定:包装公司从2020年1月起,每月履行20万元,直至全部案款执行完毕。受疫情影响,包装公司在2月、3月未按期履行执行义务。
眼见对方一拖再拖,再生科技公司负责人致电松滋市法院执行干警邓姣华,表示复工复产在即,企业资金链非常紧张,请求他督促包装公司尽快付款。
接到电话后,邓姣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包装公司。包装公司负责人称,疫情发生以后,该公司一直没有营业收入,流动资金也很紧张,请求法院组织协商,解除对公司厂房的查封,以便于办理银行贷款。
因疫情期间无法组织现场调解,邓姣华通过微信视频,组织双方协商。再生科技公司同意在对方付款后提交申请,解除对厂房的查封。
4月12日,再生科技公司领取了40万元执行款,并通过委托执行方式,委托辖区法院将解封手续办理完毕。解封之后,包装公司也随之投入生产。
省法院负责人表示,随着市场主体有序复工复产,全省法院线上线下齐发力,运用司法职能,对涉企案件精准施策,积极维护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