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黄璐、通讯员程前)近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出台《湖北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在全省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计划到2022年底,80%以上的省级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75%以上的市级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70%以上的县(市、区)级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这项创建行动旨在推进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
方案要求,各级党政机关需完成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制定的能源资源消费指标任务,推进绿色办公,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各市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地区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监督与检查,确保按时完成创建工作目标。各市州要将节约型机关创建与文明单位及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