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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城区住房租赁补贴和公租房政策调整 申请门槛降低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3日10:58 来源: 荆门日报

6月,荆门市中心城区2020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和公租房保障工作将启动,其中部分政策进行了调整,住房困难家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凤凰湖社区、特飞所社区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区域不变,具体为: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这些区域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公租房保障区域扩大,漳河新区再增凤凰湖社区、特飞所社区两个社区。具体保障区域包括:东宝区龙泉街道、泉口街道;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掇刀石街道、白庙街道、兴隆街道凤凰社区;漳河新区宏图社区、关坡社区、碧桂园社区、汉通楚天城社区、龙山脊社区、胜利社区、烽火台社区、凤凰湖社区、特飞所社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

申请门槛有所降低

今年,荆门市对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的低收入家庭进一步降低门槛,申请家庭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救助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10元/月)或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证明(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420元/月以下),同时满足其他申请条件的即可申请。

但已纳入民政部门、街道、社区集中供养的,不得申请公租房或住房租赁补贴;患身体、智力、精神疾病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的单人家庭,及成员均为70周岁以上的家庭不得申请公租房,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保障方式和标准不变

中心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并选择一种保障方式。中心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实行应保尽保、年度审核和动态管理制度,其他收入家庭实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

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有自有住房的按照实际居住面积与人均住房面积差额计算。补贴标准为低收入家庭6元/人·月·平方米、最低收入家庭7元/人月平方米。

实行实物配租的,最低收入家庭标准为0.9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标准为1.3元/月·平方米,其他收入家庭标准为:中心城区地段的多层、高层分别为5—6元/月·平方米,其他地段的多层、高层分别为3—3.5元/月·平方米。双创人才租金标准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公租房常年受理,即时配租

今年住房保障改变了以往集中受理、集中分配的方式,实行常年受理、随时审核、分批保障,即根据房源实际情况,随时公布信息、及时分配入住,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住房需求。

具体程序包括:公开房源、分类申请、即时配租。每批次分配前,市住房保障部门将面向社会公开工作方案、房源坐落、样板房实景图片及房源管理人员联系方式,申请人可根据自身需要到房源所在小区进行实地查看。所有申请公租房的家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房屋入住手续。

上一批次公租房房源分配完毕后,即启动下一批次配租,选房后又放弃的,本年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保障。(通讯员 袁凯 杜华强 王华明)

【责任编辑:刘建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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