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印发以来,阳新县检察院严格落实相关要求,积极探索、完善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的工作模式,不断提升司法办案透明度,促进公开、公正、规范司法。近日,该院主动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首次参与公益诉讼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评查案件前,第四检察部检察官首先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公益诉讼的概念、分类,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的工作领域、办案程序以及近年来通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取得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随后,案管部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公益诉讼案件评查的标准。
评查过程中,人民监督员通过“看”、“问”、“听”等形式,从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对6件案件进行了认真仔细的评查。共查找出5个瑕疵项,评查结果均为合格。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助力环境保护效果明显、意义深远。”评查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此次活动表示高度赞扬。他们认为,党和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非常重视,在运用刑事手段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行为的同时,检察机关依法通过民事或者行政公益诉讼来保护国家和社会利益很有必要。案件评查对办案活动实行监督,使人民监督员能够对司法办案有更直观的了解,加深了对检察工作的全面认识,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检务公开,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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