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咸宁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探索推进多元调解中心建设,于2019年11月,创新搭建纠纷调解综合服务平台——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加强各类调解资源的衔接联动,实现调解工作内涵式、集约式、融合式创新发展,打造“枫桥经验”咸宁版。
加强领导、强化组织,绘就“咸宁方案”。此前,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整体建设标准不高、调解效能发挥不明显,影响了调解作用的充分发挥。2019年3月,在多次专题调研基础上,提出探索建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构想,通过调解中心,加强各类调解资源的协调联动,积极形成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按照“党委谋划、政府建设、部门入驻、司法(局)管理、法院对接”的总思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全会专题审议并通过《调解中心建设方案》。
高端建设、融合发展,打造“咸宁模版”。调解中心服务举措便民化、调解资源集约化、调解队伍专业化、运行管理规范化。中心拥有近4000平方米的办公面积,设大厅接待区、调解区、法律服务区、保险理赔区、仲裁委、法院派驻区、综合办公区,以及空中花园等功能区域;中心融合11个市直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超市”;中心进驻人员包括专职调解员27名、特邀律师调解员31名、仲裁员6名,以及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组建60多名人民调解专家库,派驻法官工作室法官4名,创建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樊老师调解工作室”;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4个,制定《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调解规则》《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工作守则》,制定《咸宁市市直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
联动协作、多元解纷,助力“咸宁之治”。多元化调解、高效能服务。中心以人民调解为基础,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以及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司法调解等衔接联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入驻以来,两级法院法官工作室向调解中心委派调解案件205件,结案117件;中心通过统一受理窗口、共享调解场所、融合调解力量、汇集专家资源、集约管理人员、实现调解资源集约化供给,为群众提供 “一站式”的法律服务。
调解中心启动运行以来,接待咨询群众720人次,受理纠纷550件,调解成功540件。先后接待中国法学会、司法部、团中央、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司法厅以及市县指导交流440余人。
选送单位:省高级人民法院、咸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