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我省公共卫生治理现代化的顶层设计和行动指南。”6月11日下午,在湖北省委宣传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涂远超表示。
《意见》锚定国际标准,率先国内探索,明确提出,到2022年,我省初步建立体系健全、分工明确、反应快速、运转高效、指挥有力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科技教育和产业支撑作用有力发挥,传染病重大疫情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到2025年,将湖北基本建成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示范区。
《意见》围绕全面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总结梳理了抗疫斗争的经验和教训;全面体现了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形成了改革与建设共识“四个全面”,着力打造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湖北样板”。
在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上,《意见》明确了具体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如把增强早期监测预警能力作为当务之急,提出“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把医防协同作为重中之重,强调、制定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把加强医疗救治作为重点任务,着力就加强重症救治能力、扩增应急救治资源、推广方舱医院模式、增强应急动员能力、加强紧急医学救援等提出了细化的目标任务。把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作为基础前提,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城乡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富有活力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守门人”作用等。
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是推进公共卫生治理现代化的关键。
“试行省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设立公共卫生总师,疾控机构负责人兼任同级卫生健康委班子成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首席公共卫生专家特设岗位。”《意见》率先国内探索的疾控改革举措成为焦点。
涂远超介绍,《意见》中还有许多具有“前瞻性”的疾控改革举措,如我省将在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体系方面,突出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强化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街道)及村居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形成覆盖城乡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等。
在进一步提升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方面,我省要分级分类组建各领域卫生应急队伍,加强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对和处置的能力培训和演练,提升先期处置能力;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应急响应机制,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建立完善流行病学调查机制,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的及时性和精准度;增强检测检验能力,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
“《意见》立足于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需要,着眼于平战结合、应急谋远,全面加强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应急救治能力与水平。”涂远超说。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胡蔓 龙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