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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防!湖北卫健委连发两次预警提示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6日14:21 来源: 荆楚网综合

随着气温升高,梅雨季来临,各种野生蘑菇旺盛地生长起来。

蘑菇又称为蕈类,属于真菌植物。全世界大型真菌约14000种,我国大型真菌约10000种,其中食用菌 1020种,药用菌 692种,有毒蘑菇480种。

蘑菇因为味道鲜美且含有多种对人体有益的营养物质,深受广大群众喜爱。但毒蘑菇因其外形与可食用蘑菇相似,难以区别,以致经常导致误食。

5、6月,湖北卫健委连发2次食品安全风险提示,警惕食用野生毒蘑菇中毒。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发布6月食源性疾病预警提示:慎防食用野生蘑菇引发食物中毒。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我省食源性疾病监测进行了风险预测和研判。据往年同期预测,今年6月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以致病微生物引起为主,导致死亡的致病因素以有毒植物及毒蘑菇中毒引起为主。我省需要关注发生在学校食堂、幼儿园,谨防群体性细菌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同时重点预防发生在家庭的毒蘑菇中毒事件。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提醒:

1. 学校食堂和幼儿园等易出现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场所,要加强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定期监测并记录学生和食堂从业人员身体状况,做好食堂食物留样,最大限度地减少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发生,并提前做好事件发生后的调查准备工作。

2.群众要加强家庭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科普知识学习,勿采勿食野生植物及野生蘑菇,谨防误采误食。种类不同的毒蘑菇所含毒素和引起的中毒症状也不同。野生蘑菇中毒的种类有,胃肠中毒型、神经精神型、溶血型、肝脏损害型、呼吸与循环衰竭型、光过敏性皮炎型等。其中,胃肠中毒型最为普遍。一般误食毒蘑菇后,最短可以在10分钟、最长6小时后发病。一旦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中毒症状,要立即就近就医,告知医生毒蘑菇或野生植物食用史,并保留好食物样本,以利于后期鉴别及有针对性的救治。

3.每年5月至10月是野生毒蘑菇中毒高发期,有采食野生蘑菇习惯的县(市、区)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和广而告之公众,不要采摘、食用野生蘑菇。同时,根据各地误食毒蘑菇中毒特点,结合气温、湿度、降雨量等因素,在蘑菇成熟期前进行预警提示,及时发布食源性疾病风险警示。在发现有误采误食毒蘑菇中毒的采摘地,建议竖立野生毒蘑菇警示牌。

4. 有采食野生蘑菇习惯的县(市、区)要加强各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宣传培训,普及毒蘑菇中毒急救知识,为毒蘑菇中毒的救治做好充分准备。

近年发生过多起食用毒蘑菇中毒事件,甚至有人中毒致死。

大家不要自行采摘蘑菇,防止食用毒蘑菇中毒。

如果误食毒蘑菇中毒后如何紧急自救?

1.吃完野生蘑菇后如感不适,应立即前往医院治疗,如环境受限,应立即采用简易方法和容易找到的药物,进行催吐、洗胃、导泻等处理。

2.急救时最重要是让中毒者大量饮用温开水或稀盐水,然后把手指伸进咽部,刺激咽喉部促使呕吐,以减少毒素的吸收。

3.在等待急救车期间,为防止反复呕吐发生的脱水,最好让患者饮用加入少量食盐和食用糖的“糖盐水”,防止休克发生。

4.对于已进入昏迷的患者不要强行向其口内灌水,防止窒息;为患者加盖毛毯保温。

来源:荆楚网综合湖北省卫健委、江苏新闻等

【责任编辑:钟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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