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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时以为逃过了处罚 成年后发现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20岁男子为5年前的肇事赔偿6万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8日07:57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马攀 董星星

年少时犯了错,以为自己未成年就可以逃避责任。新洲男子张天(化名)没想到,自己成年后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仍要偿还自己多年前的“债务”。

昨日,该案承办法官告诉记者,在该未成年人成年后,法院依法追加其为被执行人,有利于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

少年驾驶摩托车致人死亡

2014年9月,不满15岁的张天无证驾驶一辆二轮轻便摩托车,行驶中撞倒了64岁的朱女士(化姓),致后者倒地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张天负事故全部责任。

同年10月,朱女士的家人向新洲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张天及其父母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5万余元。11月,新洲区法院判决张天的父母赔偿朱女士的家属各项损失共计19万余元,扣除已付的3.5万元,还应赔偿15万余元。张天的父母却未按期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

朱女士生前和老伴陈先生(化姓)相依为命,两口子依靠低保金维持生活,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她的去世更是让老伴伤心不已。事故发生后,张天父母并未与陈先生及其家人商谈赔偿事宜,也没有对他们进行安抚,这让陈先生一家人感到十分气愤。

无奈之下,2015年1月,陈先生及家人向新洲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父母躲避执行逃避赔偿

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了解到,张天的家庭收入来源全靠其父在外打工。张天当时还在上学,也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陷入了困境。

在多方走访中,执行人员又得知,张天父母此前曾向亲戚借过钱,盖了一栋两层的楼房。此后,张天父母把打工赚到的钱优先用来还给亲戚,对陈先生一家人分文不赔。

张天父母的种种行为,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判决的情形,执行人员通过电话联系、传票传唤,都未寻找到张天父亲的踪迹。直到2017年5月,执行人员终于找到了张天父亲,随即对其司法拘留15日。

张天父亲被拘留后,由于此前打工的收入大多已偿还给了亲戚,他只筹措到了5000元赔给了陈先生。法院将张天父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过,张天父母长期生活在偏僻的村湾,基本上没有什么高消费活动,纳入失信名单并未对他们的生活产生太强的限制效果,案件执行再次陷入困境。

成年后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2018年6月,陈先生申请追加肇事者张天为被执行人,这时的张天即将19岁,已是成年人了。

经合议庭合议,新洲区法院决定追加张天为被执行人,并立案执行。法院查明,张天成年后在外打工,每月有固定收入,具有一定的履行能力,于是对他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天发现自己被纳入黑名单后,刚开始满不在乎。直到2019年年底,张天频频向法官打来电话哭诉,“现在处处受限,既不能办理信用卡,也无法使用支付宝花呗和借呗,还不能乘坐高铁和飞机。”此外,他想换工作,应聘单位要求查看他的征信报告,知道他被法院纳入失信名单,没有聘用他。

工作难找,生活处处受限,迫于法律威慑,张天主动提出与陈先生一家人和解。在向陈先生一家道歉后,他取得了对方的谅解,陈先生主动作出让步,只要求赔偿6万元。

今年年初,20岁的张天一次性向陈先生支付6万元,该案和解履行完毕。“终于拿到赔偿款了。”陈先生紧紧握住承办法官的手,一再道谢。

绘图/刘阳

【责任编辑:钟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