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社会

发钱了!22万元现金!不用羡慕,这笔钱你本该也有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8日09:09 来源: 荆楚网综合

昨天下午

家住十堰九龙太阳城小区的业主们

都乐开了花

因为小区业委会发大红包啦

948户人家

总共领到了22万元现金

来看现场如何发钱 

6月17日下午3点,记者在九龙太阳城小区业主委员会办公室看到,不少业主正在现场等待领取“分红”,业委会工作人员核实信息后依次进行发放。

据记者了解,截至今年6月8日,九龙太阳城小区公共收益余额为226897元,依据小区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的原则,业委会决定将公共收益发放给全体业主。

九龙太阳城小区公共收益来源包括:22块电梯广告收入,小区门口两个道闸的广告收入,还有一部分是小区公共用房的出租收入。

据业主委员会主任张丽介绍,九龙太阳城小区共有948户业主,此次公共收益分红根据业主房屋建筑面积发放,其中80㎡-90㎡可分到203元,90㎡-100㎡可分到225元,110㎡-120㎡可分到270元,120㎡-130㎡可分到293元,通过线下现金及网上转账两种方式发放。

业主本人凭身份证和房产证原件即可到业委会领取分红。

戳下方视频看发钱现场

不用羡慕别人家的小区

这笔钱你也有份!

以下这些项目

收钱的虽然是物业,

但物业只是代为管理

其所产生的广告收益,

归业主共有

↓↓↓

1、利用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入。比如电梯广告费、公共场地广告费、公共外墙广告费等;

2、停车位收入;

3、公共配套活动场地经营收入。比如小区会所、游泳池、运动场地等经营收入;

4、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比如通信运营商入场费、通信基站占地费、屋顶信号接收占地费等;

5、因损坏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或残值;

6、物业管理用房等经营收入等。

这些钱,我们是有权利去争取的

是受法律保护的

武汉市政协委员、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春生说:

《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情况、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等信息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业主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答复。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经营所得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按照《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这个钱要怎么领?

目前很多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大会

只有物业公司在行使“霸王条约”

小区每年的公共收益有多少?

具体支出是怎样的?

因此对于不少小区来说,

这可能是一笔糊涂账,

业主们希望小区公共收益的来龙去脉

能够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对于多年不公示的情况

业主可通过合法手段为自己维权

比如,通过小区的业委会保障自身权益

没有业委会的

可以找当地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民委员等协调。

(配图,图文无关)

赶紧转给你小区的邻居

让大家都知道

还有这样一笔钱!

来源:荆楚网综合十堰晚报、十堰广电、楚天都市报等

【责任编辑:钟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