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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台具体措施助力农业企业疫后重振加快转型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9日10:27 来源: 农村新报

农村新报讯(记者张静)6月17日,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第111场新闻发布会,解读《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疫后重振加快转型若干措施》。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头连着农业、农村和农民,一头连着工业、城市和市民,是保供稳价、脱贫攻坚和产业振兴的重要支撑力量。因疫情影响,农业龙头企业面临着重重困难,为加快农业龙头企业疫后重振,经省政府研究同意,《措施》于5月14日以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印发。

《措施》提出,我省将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利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实施企业网络化、生产智能化、产品数字化改造升级,搭建网络销售平台。组织农业龙头企业与大型电商平台深度对接,力争全年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同比增长20%以上。

聚焦稻米、生猪、食用油、小麦、淡水鱼、小龙虾、蔬菜、茶叶、柑橘、食用菌、中药材、鸡鸭及蛋制品12个优势产业集群,建设农产品加工强县、农业产业强镇、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农产品加工园、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产业平台。支持各地在额度内申请债券资金,用于现代农业“三园”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每年统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省级农业转移支付资金4亿元左右,5年累计不低于20亿元。

在要素保障方面,省级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县乡级安排不少于10%的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

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我省将落实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和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等政策,将更多农业龙头企业纳入支持范围。对受疫情影响、授信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农业龙头企业,银行机构和地方金融部门要通过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等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

【责任编辑:刘建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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