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报讯(记者彭翠楠、通讯员孙方成、纪甜一)从6月16日召开的咸宁市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获悉,咸宁水环境质量不断向好,全市国考断面地表水已无劣V类水体,市内陆水流域和斧头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实施工作得到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充分肯定,2019年获得中央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资金1370万元,今年再获此项奖金1355万元。
近年来,咸宁强力推进碧水保卫战,尤其是加大斧头湖、陆水河治理力度。在斧头湖咸宁高新区流域增设3个地表水市控断面,开展水生态修复、退垸还湖、黑臭水体整治等“九大工程”,拆除围栏围网养殖8.7万亩,人工种植黄丝草和苦草等水生植物约500亩、沉水植物200余吨,还投放大规格花、白鲢9万余斤,鱼苗1090万尾。对于陆水河,由市政府和流域四县市共同出资1400万元,用于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