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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发改委:“湖北之诺”是定制的金字招牌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2日20:53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剑军)“十必须十不准”是湖北向市场主体作出的庄重承诺,是湖北定制的“店小二”精神金字招牌,是湖北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具体行动。6月22日下午,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第112场新闻发布会,省发改委副主任杜海洋介绍了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的《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文件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自湖北复工复产复商复市以来,特别是5月14日全省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大会召开以来,湖北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湖北疫后重振、浴火重生的重要突破口,在全省上下掀起了一股优化营商环境的热潮。尤其是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一直倡导的服务企业“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已成为当前我省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热议的高频词。

杜海洋透露,一段时期以来,一些企业反映“开会多、材料多、检查多、收费多”等突出问题,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举一反三,聚焦政务服务、市场监管、信用政府、降费减负等社会高度关切的重点事项,一切奔着解决问题去,民有所呼,我必有应,向市场主体庄重作出了“湖北之诺”。

杜海洋称,“店小二”的服务质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店小二”的服务好了,自然顾客盈门,商贾云集,地方发展后劲十足;反之,门可罗雀,投资商唯恐避之而不及,招商引资自然困难重重。复工复产以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每次会见企业家朋友、走访企业时,都必定会反复提及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率先垂范为我省擦亮湖北“店小二”精神这块金字招牌。

据介绍,这次出台的“十必须十不准”的实施主体是“全省各地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囊括了所有为企业群众服务的政务服务机构和人员,足见省委、省政府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决心之大、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十必须十不准”紧扣常态化、基础性、突出性的“呼应”和“不扰”事项进行规范,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而成。对十个必须做到的事项,要求坚决遵循执行,毫不含糊;对十个不准发生的行为,具体到场景化、可视化的点位,方便监督。

比如,为确保做到“有呼必应”,“十必须十不准”要求所有政务服务机构及平台必须全部开展“好差评”,对差评100%限期整改并反馈;对所有企业群众实名提出的诉求举报,必须实行首办负责、100%限期反馈,形成工作闭环。为确保做到“无事不扰”,通知要求所有涉企会议、调研活动必须严格实行归口报批管理,除走访服务企业或企业家履行社会职务职责外,一个月安排同一家企业参加会议或到同一家企业调研不得超过一次;所有涉企检查必须实行清单管理并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杜海洋表示,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担负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研究制定、推动落实和监督检查等职责。下一步,省发改委将把弘扬“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作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推动落实“十必须十不准”为着力点和主抓手,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努力把我省打造成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综合成本最低、企业获得感最强省份之一。

【纠错】编辑:刘建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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