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张茜 通讯员杨年芳)6月28日,记者获悉,为弘扬服务企业群众的“店小二”精神,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在《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2019年版)》的基础上,推出《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清单(2020年版)》(以下简称《容错清单》),将原有的36项轻微违法行为扩充到50项,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容错清单》是省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编制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的清单,主要涉及企业登记及备案管理,价格管理,产品包装或标识管理,棉花、纤维制品等产品监督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不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监督管理,计量管理,认证管理,商标及专利管理等8大领域,并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执法实践适时予以调整。
适用《容错清单》需同时具备3个条件:首次实施《容错清单》所列轻微违法行为;实施轻微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较轻;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或者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依职权开展监督检查、处理投诉举报或办理其他部门移送违法线索核查等过程中,对适用清单的违法行为需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约谈指导等措施督促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对拒不改正的市场主体仍将依法予以查处。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营造新动能的具体举措,但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及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不适用《容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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