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杨麟)近日,省民政厅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组织实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提升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水平,着力防范和化解民政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全省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据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范围包括全省养老机构、民政社会事务领域服务机构(含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和残疾人福利机构)和儿童福利领域民政服务机构(含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重点整治上述机构内的消防安全隐患,此外,民政服务机构内的食堂食品安全、药品安全、水电油气安全、山洪泥石流、雷电等各类安全隐患也被纳入专项整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