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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交警一晚揪出8名酒司机,无知男求情“能不能便宜点”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3日19:32 来源: 楚天都市报-看楚天

楚天都市报7月3日讯(记者叶文波 通讯员崔彦伟 黄一燕 胡吉)“警察同志,我第一次酒驾,能不能先给一次口头警告?罚款太多了,能不能便宜点?”7月1日晚,武汉洪山交警夜查酒驾,男驾驶员丁某的“求情”让民警哭笑不得,最终被依法处罚。当晚,洪山交警各执勤岗一共揪出8名酒司机,其中1人涉嫌醉驾,将被追究刑责。

当天傍晚,楚天都市报记者来到洪山区交通大队随警出发。“夏季到来,随着消暑纳凉、聚餐活动增多,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入高发期。”洪山区交通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洪山交警多措并举,通过夜间警力全上路、辖区重点路段全设岗、夜间时段全覆盖等“三全”措施全面打击醉酒驾违法行为。

1日晚8时许,在白沙洲大道丽水路整治点,一辆号牌为鄂A1***U的小轿车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7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民警告知。

得知不能继续驾车,驾驶员丁某顿时着急了,跟民警求起情来:“警察同志关照一下,我第一次酒驾,能不能先给一次口头警告不处罚?罚款太多了,能不能便宜点?”丁某的“求情”让民警哭笑不得。最终,民警在对丁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晚9时50分许,一辆白色越野车在临近珞狮南路整治点时突然靠边停车,发现异样后,快骑机动队民警陈红磊迅速上前将驾驶员方某控制,经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27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员方某交代,当晚他和朋友一起聚餐,期间喝了一瓶啤酒。聚餐结束后,他觉得自己喝得不多,便侥幸驾车回家。途中看到交警查车,自己喝了酒很害怕,就将车停在路边。民警依法对方某的酒驾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方某突然担心地问道:“这次处罚会不会告诉我的家人?我爷爷明天就要做手术了,我不想让家人担心。”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普法,方某表示今后一定谨记教训,遵守法律。

当晚,洪山交警各执勤岗位一共查获8名酒司机,其中1人涉嫌醉驾,将被追究刑责。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在此,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常态化、零容忍打击酒驾醉驾,请务必遵守交通法规,不要心存侥幸。

【责任编辑:贾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