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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优秀志愿者可优先聘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3日21:05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 曾雅青)“在基层服务两年以上的优秀志愿者,经村(社区)推荐、乡镇(街道)审查、区(市)统一招聘,可优先招聘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公务员招录、基层事业单位招聘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7月3日,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余红岚在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16场新闻发布会上解读《关于深化新时代志愿服务工作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时,透露这一消息。

余红岚介绍,《意见》强调广泛开展志愿者社会招募,加强专业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实现志愿服务力量经常化储备、常态化服务。提出要在全省选树志愿之城、最美志愿服务社区(村)和最美志愿服务家庭,积极拓展志愿服务力量的汇集渠道。

“《意见》围绕完善志愿服务组织体系,指出要构建文明委领导、文明办牵头协调、民政部门履行行政管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以县(市、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推动志愿服务一体化有序运作。”余红岚说,《意见》将加强志愿服务的行业引领,推动省市县志愿服务联合会、行业志愿服务协会发挥联系纽带作用,凝聚志愿服务力量。采取“公益岗位+志愿服务”工作机制、“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作机制,形成社区(村)的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协作联动的工作格局。

同时,《意见》还着眼提升志愿服务能力水平,明确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贴近农村服务农民、面向社区服务居民,聚焦基层群众需求精准开发志愿服务项目,通过项目化推进志愿服务落实落地,使“生活共同体”成为“治理共同体”。要促进志愿服务供需对接,完善“群众点单、精准派单、反馈评单”机制,实现志愿服务供给与群众需求有机衔接,深度融入群众生产生活。

余红岚表示,为突出创新志愿服务工作机制,《意见》强调要依法发展志愿服务基金,建立志愿服务书面合同制度、实施志愿者星级认定制度、健全志愿服务激励奖励制度、完善志愿服务回馈机制等,激发公众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特别是提出对在基层服务两年以上的优秀志愿者,经村(社区)推荐、乡镇(街道)审查、区(市)统一招聘,可以优先招聘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公务员招录、基层事业单位招聘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意见》还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建+志愿服务”机制,完善政策法规,加强考核督导,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广泛弘扬,推动中国特色志愿服务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贾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