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张扬 通讯员王田甜、金洋)借给生意伙伴3500万元,到期却只收回1000余万,债权人于是诉至法院。胜诉后,债权人碍于情面没有申请强制执行,而是请求法院调解。日前,武汉中院仅用8天时间,就解决了这起为期一年多的债务纠纷。
6月16日,申请执行人陈某来到武汉中院新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区首次约谈窗口,要求法院帮助其追回2000余万欠款。与大多数申请执行人不同,陈某不要求查封被执行人的任何财产,而是希望法院能居中调解,在不伤双方和气的情况下帮助其实现债权。
法官在约谈中了解到,陈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原是邻居,也是多年的生意伙伴。2018年底,陈某借给王某夫妇350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协议书》,朋友李某夫妇作为借款保证人。
由于投资项目未收回款项,王某逾期未还款。2019年2月,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王某夫妇和李某夫妇共同偿还借款剩余本金2400余万元及逾期还款利息。
“正常情况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首先就要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控制财产,但此案中我们充分尊重申请执行人意愿的同时,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不落空。我们迅速启动网络查询,当天即查到50多条被执行人王某名下财产线索。” 承办法官介绍。
6月17日,承办法官当面向陈某反馈了被执行人的财产查询结果,并向其释明放弃查控财产的后果,陈某对法院认真负责的工作深表感谢,但仍坚持不查控被执行人财产,走执行和解之路。
在市法院新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区便民窗口,通过使用执行系统文书一键生成功能,工作人员迅速制作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法官当场电话约谈被执行人王某,王某声称人在外地不方便来法院处理诉讼。几分钟后,工作人员电询保证人李某,李某明确表示王某和自己在一起,当场戳穿了王某的谎言。
法官立即对拒绝来院约谈的王某批评教育,要求他尽快来法院解决纠纷,同时向李某宣讲政策,敦促其积极还款。
当听到自己和妻子可能要被冻结财产、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李某连连喊冤,“我只是碍于朋友面子,在借条上签了个字,怎么就成了‘老赖’,要查封我的财产?”
“因为你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保证人和主债务人的财产都可以用于执行。”法官耐心向李某解释,只有王某及时履行了债务,才能免除李某的责任。
6月23日,王某和李某带着王某的债务方来到新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在法院的协调下,王某以其到期债权一次性向申请执行人陈某偿还全部欠款,债务方亦当场确认了王某的债权并表示配合执行。见状,陈某也大度地将还款期限放宽至三个月内,并撤回法院强制执行的申请,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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