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向河南正龙煤业公司返还9300万元涉案款。通讯员蒋长顺 摄
湖北日报讯(记者陈鹏、通讯员蒋长顺、郑威)“非常感谢湖北省检察院,在企业最困难的时候拉了一把,这9300万元返还款,真是雪中送炭,缓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7月16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游弋一行,专程到省检察院送锦旗,感谢检察机关依法及时返还河南正龙煤业公司9300万元涉案款。
2016年湖北省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陈某在企业增资扩股过程中涉嫌滥用职权,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为了最大限度保护国有资产,检察机关全力开展追赃挽损。近日,根据法院生效判决,省检察院依法将9300万元涉案款返还给受害企业河南正龙煤业公司。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永金向游弋详细介绍了相关涉案财物处置工作情况。他表示,湖北各级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对各类市场主体一律公平公正、尽心尽力地提供平等的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河南正龙煤业公司虽地处省外,但湖北检察机关会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全力以赴把后续的财物处置工作协调、配合、监督、落实到位。
据了解,围绕落实党中央关于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工作要求,湖北省检察院今年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意见》,组织开展“司法为民八件实事”、涉市场主体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等专项活动。加大追赃挽损、加快企业涉案财物的清理、处置、返还力度,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