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汪彤)为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缓解产粮大县财政困难,财政部近日公示对2020年产粮大县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分配情况。我省55个产粮大县共获得14.96亿元中央财政奖励,比2019年增加1.78亿元。
据悉,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可用于支持粮油仓储设施修缮、扶持粮油加工企业和粮油产业发展等,贫困县可统筹整合用于扶贫项目。
奖励资金的下达将有助于产粮大县改进粮食流通工作,促进优质粮食供给,调动粮食生产积极性,是落实“六保”中保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17000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