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张爱虎、通讯员孟雨秋)7月20日获悉,湖北省财政厅分3批紧急拨付防汛应急补助资金1.7亿元,用于防汛抢险物资补充、设备购置维护和水利设施应急修复等防汛救灾工作。
湖北省财政厅同时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防汛救灾财力保障工作作为当前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全力满足防汛救灾各项工作经费需要,绝不因财政资金保障不到位、财政责任不落实影响防汛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