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政务

湖北加强教育收费监管 秋季开学前严查三类违规收费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4日17:01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通讯员涂雅菲)公办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民办学校单方面收取费用、公民办学校强制服务并收费,这三类违规收费行为将受到严查。7月24日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日前印发《关于做好教育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强全省教育收费监管与指导,护航复学复课。

根据通知要求,秋季开学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学校开展教育收费自查整改,同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辖区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并依法处理以下行为——

公办学校不执行政府定价,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执行省物价、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擅自增加和改变收费项目,或将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如将讲义材料、试卷、计算机上机、校园安全保卫等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民办学校不按规定收费公示,不履行告知义务、单方面收取费用;以各种名目增加收费项目,转嫁疫情成本损失。

公民办学校强制服务并收费,以及多收费少服务,只收费不服务,在标价之外加收费用或附加不合理条件等。

“教育是民生公益事业,要体现公益性原则。”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加强学校收费行为规范,公办学校学费、住宿费、考试费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高校组织定购学习用品、军训服装、提供计算机上机、以学校名义开展的培训服务等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不营利原则;学校替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相关费用,必须坚持学生自愿,不得强行统一收取,也不得在学生缴纳学费时合并收取,不得在代收费用中加收任何费用。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只有伙食费一项,伙食费据实收取,不得营利,食堂营利和结余部分必须全部退还给学生。民办学校应依据成本,严格依法合理定价。各类学校必须建立健全收费清单制度,依法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禁止强制服务并收费。

【纠错】编辑:刘建维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