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介绍疫情防控最新信息。
7月23日至7月24日15时,大连新增9例本土确诊病例,27例无症状感染者。

即日起
离开大连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即日起,原则上大连市人员非必要不离连,确需离连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冷藏冷冻肉品、海产品企业或场所从业人员尽快实施核酸检测。
大连关于对相关人员
进行核酸检测的通告
7月22日以来,我市连续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在流行病学调查和大数据溯源中,发现大部分病例有大连凯洋世界海鲜股份有限公司活动史或有关人员接触史。为查找可能的传染源,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控要求,防止疫情在我市传播扩散,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求:
1.2020年7月6日以来去过大连凯洋世界海鲜股份有限公司和下属部门或与该公司工作人员有过直接接触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告,进行核酸检测并居家隔离。如有发热、咳嗽或其它不适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2.2020年7月6日以来乘坐过地铁3号线(大连火车站—金石滩)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告,进行核酸检测。如有发热、咳嗽或其它不适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在往返检测途中要严格按要求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
大连地铁3号线现场进行核酸检测
7月24日
大连地铁发布公告
乘坐地铁3号线
须现场进行核酸检测
公告原文如下↓↓↓
公 告
根据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2020年7月24日起,乘坐地铁3号线将先通过核酸检测。请乘客有序配合,提早安排出行时间。也请相关单位对因核酸检测致乘车晚点迟到的员工予以理解体谅。
大连地铁再次提醒广大乘客:乘坐地铁请全程佩戴口罩,进站乘车时请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做好测温等工作。防控疫情,人人有责。
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4日

今早,在大连地铁三号线,已经有人做好核酸检测,并得到一张核酸检测证明。有效期是7月24日到30日。
大连传染链延长
鞍山、鹤岗、海伦各增一例无症状感染者
活动轨迹公布
今天,辽宁省鞍山市、黑龙江省海伦市和鹤岗市各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均为大连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三名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公布
记者注意到,鞍山市新增无症状感染者高某系原大连某食品厂毛料间工人(该企业从事进口及国产水产品加工、冷藏等业务),于7月15日离职、17日返回鞍山市。
其行动轨迹显示,她于17日乘坐客车、出租车返回家中,7月24日8时被当地疾控中心确认为无症状感染者。7月18日至20日、21日下午,曾在小卖店打麻将或聊天,其间未做个人防护。22日还曾到同村董某家,参加升学宴。
高某详细情况↓↓↓
高某,女,44岁,现居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石庙子镇青苔峪村,原大连某食品厂毛料间工人(该企业从事进口及国产水产品加工、冷藏等业务),于7月15日离职、17日返回鞍山市,系大连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高某返鞍后行动轨迹如下:
7月17日9时,在大连乘坐出租车前往棉花岛振兴路,在路边下车。9时30分,乘坐大连——通远堡客车(车牌号:辽B01332,座位在上车后右侧),在石庙子镇下车后,乘出租车于14时左右返抵家中。全程佩戴口罩。
7月18日至20日,主要外出活动为在邹朋军小卖店打麻将或聊天,其间未做个人防护。
7月21日上午,乘邻居于某出租车,前往通远堡托管中心看望父亲,10时返回;返回途中,出租车搭载一名在通远堡桥上上车、在四门下车的60岁左右男性乘客;高某于11时到达家中,全程佩戴口罩。当日下午,在邹朋军小卖店打麻将或聊天,未做个人防护。
7月22日,到同村董某家参加升学宴。
7月23日,经120急救车转运后进行集中隔离。当日22时,岫岩县中心医院核酸检测阳性。
7月24日2时30分,转入鞍山市传染病医院负压病房隔离医学观察并进一步诊治;当日8时,鞍山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阳性。经检查和专家会诊,确认其为无症状感染者。
海伦市无症状感染者丁某波活动轨迹显示,其于4月中旬至7月15日在大连市甘井子区凯洋食品有限公司上班。7月16日乘坐公交车、转乘轻轨及火车返回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在其弟弟家居住5日后回到自己家中,24日核酸检测结果为弱阳性,被认定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丁某波详细情况↓↓↓
丁某波,女,51岁,海伦市爱民乡爱平村5组村民。系大连市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7月24日核酸检测呈弱阳性,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现将其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4月中旬-7月15日丁某波在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凯洋食品有限公司上班。
7月16日乘坐3路公交车转乘轻轨前往大连市火车站,从大连市乘坐K2209次列车13车厢返回海伦市。
7月17日早06:30在海伦市火车站下车,乘坐出租车(黑MT256J)到爱民乡爱荣村2组其弟弟家。
7月17日-22日未外出。
7月23日乘坐私家车(黑M1322G)到爱民乡爱平村5组自己家中。下午接到绥化市疾控中心协查函后,由120救护车将其送至海伦市人民医院进行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
7月24日核酸检测结果为弱阳性,经海伦市人民医院专家组认定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已转至绥化市第一医院隔离治疗。
鹤岗市无症状感染者蔡某某的活动轨迹显示,其于7月18日乘坐火车从大连返回佳木斯,其后乘客车、出租车抵达鹤岗的家中。7月20日至23日之间,多次在邻居家吃饭聊天,至少去过5家餐厅就餐。
蔡某某详细情况↓↓↓
蔡某某,男,48岁,住址:鹤岗市萝北县延军农场。
7月18日14时50分乘坐火车(大连北站——佳木斯),车次k1009,车厢号12,坐于车门附近第1排。
7月19日乘坐11时40分客车(车牌号黑R15066),由佳木斯至宝泉岭,坐在第4排;14时20分乘坐出租车由宝泉岭至延军农场;15时05分回到延军农场家中;17时到邻居家吃饭。
7月20日8时到邻居家;11时10分坐私家车到萝北县东旭牛肉馆聚餐;17时30分在延军农场小泉居饭店聚餐;19时走访朋友。
7月21日8时去邻居家;10时05分回家;11时10分再次去邻居家;12时10分出门与邻居在门口聊天至16时回家;18时05分与邻居共同前往附近食杂店购物。
7月22日9时到邻居家;10时乘朋友私家车去萝北北三道街羊肉铺聚餐;13时10分在萝北公园门口打车回延军农场自己家中;16时乘坐出租车至延军农场出租车站点;16时30分乘坐出租车到萝北县凤翔镇熏酱小酒馆就餐;18时15分返回萝北电影院后身大骨棒饭店就餐。
7月23日7时20分出门遇到熟人后回家。11时在邻居家吃饭,11时30分回家。
目前,鞍山、海伦及鹤岗已发布公告,紧急寻找同乘及相同轨迹的人员。
来源:央视新闻、北京日报、半岛晨报、黑龙江省卫健委、鞍山日报、大连发布、大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