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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纪委通报4起党员干部涉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30日07:54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宏斌、通讯员殷三元、易杰)近期,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督促开展摸底排查和梳理分析,对发现的突出问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近日,省纪委通报了我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涉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大联络处办公室原主任徐红梅违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2016年12月,徐红梅出资以其母亲的名义在太子镇上庄村与济桥村大屋场湾路边占用耕地私建两栋违法建筑。去年12月,经当地有关部门认定:该两处房屋建筑面积约为1116平方米,占用耕地面积2106平方米,均未经过任何部门审批。徐红梅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徐红梅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武汉市江夏区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原主任贺国华滥用职权,干预违法建厂房查处工作,造成大量耕地严重毁坏问题。2015年3月,时任该区金口街道办事处工委书记贺国华利用主持金口街道全面工作的职权,制止金口街道城建负责人和区城管中队执法人员对武汉某公司违法占用耕地施工建房问题进行查处,使得该公司厂房违法建成并投产,导致45.85亩耕地被硬化,耕地种植条件遭到严重毁坏。此外,贺国华还存在滥用职权、贪污和受贿等其他犯罪问题。贺国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鹤峰县原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漆绍摁履职不力,对违规违法占地建房行为长时间不管不查问题。2015年2月至2016年5月,该县容美镇龙井村村民饶某某和田某某没有严格按照审批面积修建私房,存在少批多建问题,含房屋、绿化、硬化、围墙在内,共计多占村集体农用地1385.8平方米,其中房屋超审批面积221.2平方米。2016年12月至2017年9月,媒体将饶某某和田某某少批多建问题曝光后,漆绍摁不正确履行职责,监管不力,导致该问题长时间未得到有效查处,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漆绍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荆州市沙市区观音垱镇控违和城管办公室主任刘敏对农村乱占耕地违规违法建房行为监管不力问题。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间,沙市区观音垱镇何桥村村民丁某和刘某分别违规违法占用耕地155.32平方米和114.47平方米修建住房,观音垱村村民高某违规违法占用耕地212.85平方米修建住房,内泊湖渔场村村民李某违规违法占用农用地153.4平方米修建住房。刘敏明知丁某等4人未经批准违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未尽到监督管理职责,最终导致4人将房子建成。刘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省纪委指出,上述4起典型问题,有的是国家公职人员强占多占耕地违规建房,社会影响恶劣;有的是滥用职权,干预破坏耕地保护红线政策违法犯罪;有的是职能部门和国家公职人员对违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监管不力、失管失察,是当前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典型表现,在全省一些地区和部门均不同程度地存在。

省纪委强调,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切实绷紧纪法之弦,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及省纪委监委要求,把保护耕地、守住红线作为政治责任抓紧抓实抓到位;统筹用好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两把尺子,执纪执法同向发力,全面清查农村乱占耕地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对顶风乱建、违建的,从快从严查处问责,及时通报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为耕地保护提供有力纪法保障。

【责任编辑: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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