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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忒大!惦记赌友被扣车内现金,他们竟潜入派出所行窃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6日19:53 来源: 楚天都市报看楚天

楚天都市报8月6日讯(记者周萍英 通讯员张豹)夜晚潜入别人家中偷窃的案例屡见不鲜,可是潜入派出所里偷窃的你听说过吗?最近,监利法院就审理了一起三人在派出所实施盗窃行为的案件。

个体经营户何某、曾某甲与曾某乙等人均是湖北监利县人。2020年4月9日凌晨1时许,何某、曾某甲、曾某乙和谢某等人因赌博被派出所民警查获。

在乘坐曾某乙所有的越野车前往毛市派出所接受处理途中,谢某将身上携带的二万元钱放入该车后备箱内,然而,该车很快也被监利县警方扣押。

得知曾某乙被扣押在派出所的车辆内还存有二万元现金时,何某、曾某甲便动起了歪心思:曾某乙有车辆备用钥匙,要是悄悄把钱“拿”出来岂不是神不知鬼不觉。

同日凌晨5时许,何某、曾某甲前往曾某乙家中合谋商定:由曾某乙提供该车的备用钥匙,何某、曾某甲潜入派出所把车内的现金拿出来。5时36分许,何某、曾某甲从派出所右侧小门偷偷潜入院内,何某使用曾某乙提供的车辆备用钥匙打开该车盗窃,曾某甲在车外望风,二人盗得二万元现金后火速离开。后三人将盗得的二万元现金进行瓜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胆大包天的三人上演了一套“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戏码,却怎能逃得过电子监控的“火眼金睛”?他们得手后不久便被民警抓获。因涉嫌盗窃罪,监利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何某、曾某甲、曾某乙提起公诉。

监利法院经审理认为,何某、曾某甲、曾某乙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何某、曾某甲、曾某乙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均可依法从宽处罚;三人全部退赃,均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曾某乙与被告人何某、曾某甲事前通谋实施盗窃行为,并提供车钥匙由被告人何某、曾某甲实施盗窃,三被告人均为主犯,但被告人曾某乙的罪责相对较轻,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日前,监利法院依法判决三人犯盗窃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5000元-7000元不等的罚金。

【责任编辑:杨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