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见习记者尹鑫)西安的史小姐交了11万元,与武汉一家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书,满心欢喜准备开始代理,未料她先后收到的两份预算出入太大。8月13日,史小姐连夜赶往武汉,只拿到了6.5万元退款。
史小姐说,去年她在网上搜索到中木同创(武汉)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招商信息,为了获得区域代理权便支付了3000元定金。今年7月,她来到武汉现场考察后又支付4.7万元,与该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8月初,史小姐和合伙人秦先生对设计师给出的店面VR效果图和平面施工图感到满意,询问公司渠道部陶女士整体预算,陶女士回复的预算表显示,墙板、全铝柜体预估价合计62550元。
“看到这个预算之后,我们都觉得可以搞。”史小姐说,随后她毫不犹豫地按照合同再交了6万元,总共交了11万元,包括10万元的货款定金和1万元的服务费。
可到了8月11日,该公司运营部工作人员回复的一份新预算表显示,全铝定制家具预估金额为125514元。史小姐说,再加上墙面预算2.8万余元,比之前多了大约8万,“我们负担不起,所以连夜赶了七百多公里路来武汉,希望公司能够全额退款。”
8月14日,楚天都市报记者随史小姐和秦先生来到位于江夏区的这家公司,该公司运营总监曹先生表示,第一份预算也是完全正确的,已经标明是柜体的预估价,柜体不含柜门是家具行业的常识,而现在预算超出的部分包含柜门、五金配件、损耗和隔断。
秦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史小姐以前未从事过家具行业,并不理解柜体不包括门,他们找渠道部陶女士要的是达到设计图呈现效果的整体预算。“效果图里难道不包括门吗?陶女士给一个预算却没有解释,现在预算这么高,我们根本做不了。”秦先生说。曹先生了解情况后,让史小姐写了一份陈述事实与原因的解约申请。
8月15日,曹先生向记者表示,双方已经协商完毕,对方属于单方面违约,按照合同约定,10万元货款定金扣除55%,再减去设计费用6600元,只能退款38400元,而服务费1万元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退的。但考虑到史小姐的误会和难处,公司愿意退还服务费、设计费,此外再加1万元,已退还对方6.5万元。
“办了退款手续也是迫不得已。”秦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毕竟是外地人,走法律程序还是担心经济和时间成本。他还认识四川、河南遇到类似情况的朋友,也希望其他人引以为戒。
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倪涛律师表示,根据《民通意见》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此事中,公司另一部门提供的第二次预算报价严重高于先前预算,两次报价差距对于购买者显然是不公平的,史小姐并不构成单方违约。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遭遇类似情况的朋友可以通过诉讼的形式主张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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