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广东一老人被狗绳绊倒不幸身亡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9日08:26 来源: 楚天都市报

婆婆站在路边,远处两条狗跑过来

婆婆被狗绳绊倒瞬间

小女孩带着狗离开(视频截图)

扫码看视频

楚天都市报记者 刘孝斌

昨日,一则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显示,在广东佛山罗水市场,一条狗在奔跑过程中,带倒一名老人重重摔倒在地。

广东省佛山市杏坛镇人民政府昨晚发布通报称,8月17日17时21分,110接到报警,顺德区杏坛镇罗水市场附近一老人受伤倒地。接报后,民警及医护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处置。经调查,罗水村民12岁女孩罗某把另一村民罗某拴养在家门口的狗牵出来玩,途经罗水市场时狗挣脱约束绳,在奔跑过程中狗绳意外将本村88岁女村民麦某绊倒,导致麦某受伤,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初步判断该事件为意外事件。

婆婆被狗绳绊倒不幸身亡

事发时间为8月17日17时18分左右。楚天都市报记者在视频中看到,当时两条狗在街上飞奔,前面一条狗没有狗绳,后面一条大型白色宠物狗身后拖着一根狗绳,但是狗绳没有人拉住。奔跑过程中,狗绳刚好挂到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婆婆的脚上,将婆婆带倒。老婆婆头部着地,一只鞋子飞起,倒地不起。

视频中,一名身穿黑色裙子的小女孩从旁边走过,将白色宠物狗追回,没有在现场停留,带着狗快速离开现场。

在另外一条视频中,两名医护人员蹲在地上,正在对老人进行抢救,旁边有人围观。多名网友称,事发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罗水村。

昨晚,楚天都市报记者致电顺德区公安分局杏坛派出所,值班民警称,确有一名老婆婆被狗绳绊倒离世,警方正在调查。

牵狗的小女孩不是狗主人

网友发布的微信聊天群信息显示,老人和小女孩都是顺德区杏坛镇罗水村人,老人年近九旬,女孩12岁,小女孩并不是狗主人。

昨日下午,楚天都市报记者联系上居住在罗水村的居民陈先生。陈先生告诉记者,被绊倒的婆婆头先着地,流了不少血,当场昏迷。事发后,附近居民报警,救护车随后赶来,将婆婆送到医院救治,由于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当晚不幸去世。

当地村民邓先生接受一家媒体采访时表示,事发时他刚好在附近,他看到两条狗从身边跑过,然后听到“嘭”一声,声音有点大,邓先生吓了一跳。邓先生回过身时发现,一名老婆婆脸朝下倒在地上,地上满是血迹,已无动静。邓先生说,狗是小女孩从其他村民家门口牵来玩的。

受害婆婆的邻居梁先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狗的主人是本地人,50多岁,平时很少和人交流,梁先生见过狗的主人最多养过5条狗,狗的主人白天去上班了,平时狗就锁在门口的一棵树前。梁先生称,上个月,他一个老乡带着小孩过来玩,小孩还被其中一条狗咬伤。

到底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或者携带犬只。视频中的小女孩不是狗的主人,而且是未成年人,婆婆受伤去世的责任谁来负?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付成晨先生表示,《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付成晨称,视频中两只宠物狗在公共场所奔跑,一只没狗绳,另外一只虽然有狗绳,但是没人牵狗绳控制狗,说明饲养人对宠物狗没有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因此,两只宠物狗的饲养人存在过错,根据《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应由两只宠物狗的饲养人承担赔偿责任。

与此同时,付成晨称,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两只宠物狗是被其他人私自牵出去玩,从而造成老人受伤去世,则由牵走狗的人承担主要责任,宠物狗的饲养人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付成晨表示,如果小女孩确认是未成年人,则由小女孩的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去世婆婆家属可以向小女孩监护人和狗的饲养人要求赔偿。

佛山杏坛镇人民政府表示,目前该事件的善后工作正有序开展。下阶段,杏坛镇相关部门及各村(居)将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并强化宣传教育。

【责任编辑:邓玉华】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