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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新模式助推新发展,武汉开发区工程建设审批实施“承诺可开工”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1日20:16 来源: 楚天都市报看楚天

楚天都市报记者 简俊晖 通讯员 张敏 陈影

近日,武汉开发区一家建筑企业向该区提交相关材料,以承诺制形式,领取到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人从提交材料、签署承诺,到窗口拿证,用时不到1个小时,实现了“承诺可开工”。在武汉开发区,这种“多审合一、多证合一”的改革举措,大大缩减了建设单位的审批时限,节约了时间成本,进一步提升了办事群众的满意度。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武汉开发区把企业关注度高的施工许可证核发、工业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列入企业承诺事项,一般工业项目能够实现“全承诺、无审批、拿地可开工”,加快审批速度,提高审批效率,让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受益,改革力度达到全国一流。

流程再造 建设工程“承诺可开工”

“我们准备把全球业务‘装到’武汉工厂,整体打包上市。”近日,威斯卡特工业(中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邓华波说。该公司位于武汉开发区硃山湖大道,是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其产品应用在宝马、福特、克莱斯勒等知名车型上,2018年获评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科技小巨人。“武汉工厂疫情期间停工两个月,损失超过2个亿,但在武汉开发区帮助下,产能迅速恢复,净利润还创了新高。”邓华波介绍,“以前办理相关手续,需要跑多个部门,流程至少需要2-3个月时间,但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帮我们协调,不到两周就完成了所有手续。”

武汉开发区工作人员主动作为方便市民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疫后经济恢复与发展,武汉开发区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制定了具有开发区特色的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武汉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的帮办中心为办事企业和市民服务

目前,该区工程建设领域已开始试行“告知承诺+信用监管”模式,改变以往的冗长流程,实现了“承诺可开工”。

按照武汉开发区制定的承诺制实施方案,该区范围内的各产业园区、公建项目、重点招商产业项目,只要具备相关条件,就可按照告知承诺制方式进行审批。武汉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相关人士介绍,实行承诺制方式审批所需的具体条件包括:土地权属清晰,征收补偿安置落实到位;项目的政策、技术、经济等具体要求明确;建设单位自愿履行承诺,信用记录良好。

事实上,大多数建设项目均符合上述条件。因此,该区申请人只需作出符合相关要求、违规责任自担的书面承诺,审批部门就可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而不再对项目进行实质性审查。

相关专家认为,武汉开发区此举,意味着将重新再造了报建审批流程,破解了开工难、审批慢问题。

主动作为 前置事项提升审批效率

在武汉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经常有市民送锦旗。前些时,武汉东桐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宋东,就专程送来一面锦旗。原来,该公司办理设立登记手续时,有股东因疫情被困国外,无法回国现场签字。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企业登记窗口负责人鲍婕和区行政审批局窗口工作人员曹萌,为了让该公司尽早办好手续,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帮他们办理。为解决时差问题,工作人员还利用休息时间,远程联系在国外的股东,协助企业完成资料填报,并第一时间告知企业办事人员相关政策,让其走弯路,确保一次通过,使得该公司顺利完成设立登记业务。

群众办事一目了然

据悉,武汉开发区以推行告知承诺制为契机,通过详细制定操作规则,将各类审批要素需要办的环节前置审查,强化“告知为前提、承诺为核心、信用为基础、监管为保障”;着眼尽量缩短前期工作周期,升级技术服务机构库管理。

目前,企业办理各项行政审批事务,都能按承诺制要求,提前进入角色,顺利获得批复。如企业取得土地前,区行政审批局就组织商务局、各园区管理办公室等相关单位,预先建立项目库。意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并在项目通过区招商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后,区行政审批局就组织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一次性形成项目“综合要求清单”,由意向建设单位按清单要求开展工作,由此打通全程审批链条,节省时间,提高效率。

而这个工作流程中,区行政审批局属于自加压力,主动作为,虽然加大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却节省了整体社会成本。

加强监管 提升效率同时防范风险

8月18日,武汉开发区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在汉南纱帽举行项目集中开工活动,三个总投资达19.1亿元的项目同时开工建设。“我们前段时间拿到施工许可证,与传统审批流程相比,‘承诺制’改革真的大大地提高了施工效率。”实施武汉福星精工装配式钢结构产业基地项目的福星精工欧拉绿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祝福新介绍,该项目总投资15.6亿元,将打造华中地区规模最大的自动化装配式研发及生产基地。而审批阶段受益于“承诺制”,得以顺利开工。

有人担心,实行“承诺可开工”,万一有企业条件不具备,钻了政策空子怎么办?对此,武汉开发区未雨绸缪,在制定工作流程时,就设有多项举措,提前防范。

例如,实施方案规定,意向建设单位在编制技术资料过程中,行政审批局要会同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生态环保分局、水务和湖泊局等相关部门提前贴身服务,提供技术指导,确保此阶段意向建设单位准备的技术资料达到许可要求。而且,行政审批局在跟踪服务项目过程中,还随时提醒意向建设单位以上技术资料的最晚完成时间为项目申报区土资委会之前,这样,就大大减少了可能存在的风险。

此外,意向单位的项目通过区土资委会后,各园区管理办公室就要通知意向建设单位按照完成的技术资料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而施工图设计工作须在取得土地前应完成。这又形成了双保险机制。

而且,实施方案还明确了事中、事后监管流程:按规划和施工两个阶段,分别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开展联合检查,强化批后监管,发改局、生态环保分局、水务和湖泊局、城市管理局配合开展联合检查。

由此,虽然该区行政审批局加大了自身工作量,但却筑牢了防范风险的铜墙铁壁。截至目前为止,该区告知承诺制运行反映良好,有力地推动了该区多项重点工程建设进度。

由于关键改革事项取得重大突破,取消了施工图审查,但新增了环评等企业承诺事项,这样一来,原有报建审批的事项,全部由部门在土地出让前就完成,企业无需自行办理,这也是武汉开发区实现企业承诺即可拿批复的底气所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叶青分析,“承诺可开工”有四大特点:一是审批减前置,权限“零保留”;二是企业作承诺,承诺“零等待”;三是过程重监管,监管“零容忍”;四是政府强服务,服务“零距离”。他认为,政府部门深化改革,从管理到服务的深刻转变,使得企业看好武汉,这对武汉疫后产业复兴具有风向标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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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承诺可开工”,适用什么项目?

“承诺可开工”是指工业项目业主(企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由项目业主按照政府职能部门设定的准入条件、建设标准和相关要求,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依法依规自主开展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政府各相关部门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同步实施全程跟踪服务、项目竣工后进行联合验收监督与发证、企业不达标不投产的审批制度。

“承诺可开工”适用于符合武汉开发区发展方向的工业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适用对象为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外,已达成用地投资意向、落实用地指标、采取挂牌出让的一般性工业投资项目。

“承诺可开工”办事流程:主要分申请受理、准入告知、承诺公示、建设服务、验收发证等环节。

【责任编辑:刘建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