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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安机关向非法捕捞“亮剑”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31日07:18 来源: ​湖北日报

钟祥市公安局汉江保护专职警队在江上巡查。

武汉水上分局民警缴获的捕鱼“绝户网”。

沙洋警方在清点缴获的水产品。

襄阳警方夜间打击非法捕捞犯罪。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曾雅青 实习生 金凌云 通讯员 刘旻洋 成顺

千湖之省,一朝禁渔。

禁捕范围包括长江、汉江干流近2000公里和83个水生生物保护区,涵盖92个县(市、区),是禁捕退捕等长江大保护工作的主战场。

今年7月,省公安厅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公安机关将集中侦破一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案件,摧毁一批非法捕捞、运输、经营长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犯罪网络和窝点,斩断地下产业链,坚决遏制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活动,确保长江“十年禁渔”落到实处。

民警根据一根绳头抓获3人

7月14日,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收到线索称,有人在汉阳四台工业园汉江江边非法捕捞,该局立刻派民警前往调查蹲守。

7月18日凌晨4点半,蹲守4天的办案民警在武汉市农业局综合执法督察总队二大队的协助下,抓获了一名来收取地笼的嫌疑人钟某。

押送钟某回分局的路上,民警又撞见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徐某也在收取地笼,遂将徐某也抓获归案。经审查,两人交待,本以为汛期民警都在防汛,无暇顾及打击非法捕捞犯罪,故趁此机会“冒险一试”。

“心存侥幸”是大多数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的普遍心态。

7月21日下午,长江边,一根长绳绑在树上。

水上分局白浒山派出所副所长郭红韶带队沿江巡逻至此,看见了树上的绳头。顺着绳子,他在江中发现了地笼。

四周没有人,但郭红韶认为,非法捕捞者一定会回来收网,他决定组织人员进行蹲守。根据多年工作经验,他知道,凌晨4点至6点是收地笼的“黄金时段”,此时地笼放置时间足够长,确保了渔获物的数量,且凌晨人烟稀少也不易被发现。

7月22日凌晨4点,郭红韶带领2名民警、1名辅警赶到江边设伏,不到半小时,果然有3个人影出现在岸边并迅速下水。

郭红韶没有急于行动。一直蹲守到5点半左右,眼见嫌疑人收完地笼准备上岸,民警一拥而上,将3人抓获,现场收缴渔获物21.4公斤,查扣作案用地笼6副、玻璃钢船1艘。

据犯罪嫌疑人交待,3人均无业,以打零工为生。近日江水上涨,3人特意购买了地笼准备捕捞鱼虾贩卖。不料,第一次作案就被民警抓了正着。

除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先进的科技设备也是公安机关大力打击非法捕捞犯罪的利器。

武汉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局专门组建工作专班研发建设打击非法捕捞犯罪信息化平台,收集整合渔民、渔船、重点人群、餐饮场所、涉渔警情等全要素信息4大类27项,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为侦查破案提供支撑。

此外,该局还研发了AIS电子巡航系统,布建6个接收基站。利用WIFI嗅探、船舶GPS、视频卡口、人脸识别等感知技术,实现人、船、物和水文信息等关键要素“全管控”,及时掌握非法捕捞船只动向规律,实施精准打击。

为从根本上扭转非法捕捞者的观念,加强长江大保护工作宣传力度,省公安厅依托移动警务端等媒介开辟了“长江禁渔”专栏,每日通报各地行动进展及重大战果。同时,结合日常巡查、“千警进万户联百企”等活动,对沿江、沿河居民及发现的聚集垂钓行为进行宣传教育,通过媒体曝光非法捕捞及阻碍执法等典型案例600余次,起到打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执法效果。

微信转账记录锁定鱼贩上线

7月上旬,十堰市郧西县公安局收到线索,王某等人长期贩卖非法捕捞渔获物牟利。郧西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班调查此案。

起初,王某每天都像正常供货商一样,清晨将水产品送到市场,未表现出异常。民警持续跟踪调查后发现,王某曾在凌晨1点左右开货车出门,3个多小时后才返回。

“这条行踪引起了我们的警觉,仔细查看王某家附近路口的监控后发现,王某经常半夜出门。”郧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付子锋说,综合研判后,专班民警认为,这就是王某等人转卖非法渔获物的踪迹。

经分组跟踪调查,民警确认了王某的行踪。原来,王某常在深夜前往郧西县观音镇纸坊沟村、天河口村沿汉江村级公路上收购非法捕捞渔获物,再运送至城关镇等地销售。

掌握王某犯罪证据后,民警发现其微信转账记录有几十条发生在深夜。根据转账记录,民警进一步锁定了王某收购非法渔获物的上线汪某。8月1日,几人悉数落网。

王某供述,今年3月至6月禁渔期间,该团伙长期在郧西县观音镇纸坊沟村等地收购汪某等人通过“电打鱼”、禁捕网等非法工具捕捞的渔获物,并负责运送及转卖。目前,民警已通过转账记录等线索掌握了其他10余名非法捕捞嫌疑人的信息,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打击非法捕捞,获取线索是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为尽可能收集到相关线索,全省公安机关广泛发动群众,进行有偿征集——

省公安厅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犯罪的通告》,在自然保护区、港口码头、江滩公园、餐饮企业、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和周边张贴,鼓励社会公众提供线索。

7月28日,沙洋县3名犯罪嫌疑人看到禁捕通告后,主动带着渔具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3人交待了曾使用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并将作案工具及犯罪所得上交。

武汉、十堰、鄂州等地对外发布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结合线索价值大小、查证成效等情况给予不同层次奖励。

7月29日,黄冈公安机关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在团风县长河水域现场抓获7名利用吊车等工具进行非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查获渔获物近万斤。

斩断“捕购销”非法利益链

7月初,民警接到村民举报,称长湖附近有一个非法捕捞团伙,每天下水捕鱼,十分猖狂。民警立即行动,经过两周的侦查,锁定了龚某等人。

7月20日晚,民警根据前期调查绘制了捕鱼现场地图,派出侦查小组紧盯龚某团伙的一举一动,准备实施分组抓捕。为防止打草惊蛇,其余80名民警埋伏在附近,随时待命。

临近午夜,龚某和同伙下湖收网,民警一举抓获11名非法捕捞人员与3名鱼贩,查获渔获物800余斤,收缴网具40余副,总长4000米。

非法捕捞为何屡禁不止?从犯罪嫌疑人龚某的供述中或可窥见一斑。

龚某团伙每晚8点多下网,11点多收网,捕到鱼后立即卖给在场等候的鱼贩,“效率”极高。

据其交待,该团伙会根据市场需求来决定捕鱼的种类,有长期“合作”的下家,捕到的鱼从不愁卖。

民警调查发现,龚某团伙长期在长湖水域进行非法捕捞,捕捞到的鱼通过鱼贩分头售卖至荆门象山菜场、荆门惠民菜场、后港镇等地,地下“产业链”颇为成熟。

“龚某团伙的落网,对当地民众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沙洋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詹云说,该案破获后,荆门后港镇及相邻县市的非法捕捞现象均有所减少。

在非法捕捞案件中,不少团伙作案都分工明确,形成捕、购、销一条龙,对水域生态环境危害极大。

全省公安机关与渔政、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海事等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坚持打源头、端窝点、断网络、斩链条、出重拳,对非法捕捞犯罪零容忍。

此外,全省公安机关还坚持对涉嫌组织化、团伙化非法捕捞等重点案件实行专案经营,串并在侦案件,深挖系列案件,全环节摧毁犯罪网络、窝点,彻底斩断利益链条。

本版图片均为省公安厅提供

【责任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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