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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超七成刑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1日07:12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黄忠 通讯员戴小巍) “百姓对‘怎么认罪’‘怎么从宽’有了更深认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刑案办理周期明显缩短。”昨日,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太平如是说。

当日,除省委政法委外,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单位,均介绍了各自领域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关情况。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郑青介绍,去年我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的人数占全部审结案件人数的63.7%,今年前7个月达77.3%,“认罪认罚从宽的适用率,逐步提高”。省高院副院长张忠斌透露,去年1月至今年6月,我省法院审结认罪认罚刑案近2.8万件3.1万余人,占同期已审结刑案的72.40%。

发布会公布了我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10起典型案例,显示从不同环节适用认罪认罚制度的良好办案效果。

■ 典型案例

黑社会团伙被一锅端 11被告人均认罪服判

2013年开始,嫌疑人喻某某带着雷某某等人在赌场从事非法放贷。为扩大高利放贷的范围,喻某某网罗乐某某等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方式催讨债务,同时还伙同他人开设赌场,指派其组织内成员在赌场内放高利贷获取暴利。

该组织以喻某某为组织、领导者,雷某某、乐某某、吴某某为骨干成员,其余7人为一般参加者,结构稳定,分工明确,在大悟县城关、双河镇一带实施了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21起。该案系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汉川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精准开展认罪认罚教育转化工作,促使8名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针对乐某某、吴某某否认骨干成员的指控,充分释法说理,结合证据讲明利害关系,促使二人从拒不配合转变为主动认罪、悔罪,并配合司法机关指证主犯喻某某。

法庭审理阶段,10名被告人全部当庭认罪认罚并指证喻某某,喻某某思想产生了动摇,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认罪悔罪,希望得到从宽处理。因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该案不到6小时全部审结。

2018年12月11日,汉川市法院一审判喻某某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7个月至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案11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

男子滥伐防护林牟利 补植复绿获轻判三年

2013年下半年至2015年下半年间,嫌疑人邓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证情况下,先后承包经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大堰乡、都镇湾镇张某等五人的山林,并私自采伐林木出售牟利。经鉴定,邓某滥伐林木946株,总立木蓄积110.9675立方米,所涉林地均系防护林。

审查起诉阶段,长阳县检察院初步审查全部案卷材料,邓某滥伐林木数量巨大,涉嫌滥伐林木罪。检察官依法讯问邓某,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明确说明承担公益损害修复、开展补植复绿是“认罚”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

邓某表示尽早进行补植复绿。检察机关在充分听取林业部门等多方意见的基础上,鉴于邓某是初犯、偶犯,又自愿认罪认罚,提出了“判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的量刑建议,督促其及时补种树木3000余株,保证85%以上的成活率。在律师见证下,邓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该案提起公诉后,邓某家属及时种植杉树3200株,并经林业部门验收合格。

法院最终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滥伐林木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昔日义士染毒后贩毒 真诚悔罪从宽判三年

去年10月16日,被告人王某在武汉洪山区建和世家小区2号门附近,将4颗毒品麻果卖给刘某江。

次日,王某在其住处将1颗麻果、少许冰毒卖给李某松供其吸食,将2颗麻果卖给胡某供其吸食。晚9时许,王某又与刘某江联系,指派李某松将3颗麻果、1小袋冰毒贩卖给刘,被民警当场抓获。

本案中被告人王某多年前曾因见义勇为,全身大面积烧伤,无法正常工作及生活,因一次偶然机会发现毒品可以缓解身体疼痛,于是走上了吸毒之路,并发展到以贩养吸。

本案也是王某第一次犯罪,无前科。第一次庭审时王某出于侥幸心理拒不认罪,承办法官基于本案证据扎实,结合王某面容毁损及家中有小孩需要抚养的情况,告知其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第二次庭审作最后陈述时,王某真诚表示认罪认罚,希望早日回归家庭、照顾家人。

洪山区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 办案释疑

对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罚 不会侵犯被害人的权益

发布会上,有媒体记者提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从宽处罚,会不会变相侵害被害人的权益,或者说,在从宽的同时如何充分保障被害一方的权益?

对此,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郑青表示,认罪认罚的从宽,不是没有边界,而是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来依法从宽。这项制度不仅不会损害被害人的权益,反而恰恰是一项充分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制度设计。

郑青介绍,办理刑事案件中检察机关要听取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意见。该制度实施后,检察官不仅要听取意见,还要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方是否达成和解,赔偿损失、取得谅解,作为从宽处罚的重要考虑因素。这样,被害方就可以进一步参与到刑事诉讼中来,对达成和解、接受赔偿等作出选择,并直接影响从宽的程度。从这个意义上讲,被害方不再是刑事诉讼的旁观者,而是实际的参与者,其诉讼地位和权利得到更充分的尊重和保障。

同时,依法及时惩治犯罪,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渴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立后,诉讼效率大大提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得到及时惩处,防止案件久拖不决,给被害人及其家属带来“二次伤害”。另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的赔礼道歉,也会一定程度上解开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心结”。

第三,可使被害人及其家属及时得到赔偿和救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与被害方达成和解、取得谅解,是从宽处罚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郑青介绍,这样一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赔偿的积极性就会增强,有利于及时弥补被害方的损失。同时,对那些确实没有能力赔偿,而被害人及其家属又生活困难的,检察机关会积极开展司法救助,让受害方能够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绘图/刘阳

【责任编辑:郭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