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姐姐给了我重新再来的机会,圆了我的大学梦,我会好好学习,将来为社会多做贡献。”收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后,17岁的“迷途少年”阿浩(化名)喜极而泣,并第一时间向阳新县检察院检察官告知这一好消息。
原来,“准大学生”阿浩是该院办理的一起涉嫌聚众斗殴罪案件中的当事人。2019年,当时高三就读的他在qq群里聊天,与另一社会闲散人员石某发生口角并约架斗狠,当晚约上同学围殴石某,致使石某轻伤,构成聚众斗殴罪。本案移送到阳新县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对案件进行了认真审查,发现阿浩系初犯,事后有认罪、悔罪情节,且为在校高三学生,考上大学是他的梦想。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该院对阿浩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6个月。同时,通过帮扶帮教的方式引导阿浩走正道、做实事,沉下心来好好学习。
为了进一步深入了解涉罪未成年人思想动态和家庭情况,扩大感化、教育效果,8月31日,阳新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肖绪新及该院“春润”工作室检察官等一行5人,来到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阿浩家中,祝贺他考上心仪的大学,并送上了一份特殊的“开学礼包”。
“你马上就要开启新的生活,也将逐渐走向社会,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守法懂法的重要性,并且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努力学习,坚持做最好的自己。”家访过程中,肖绪新一行向阿浩及家人了解了他对于未来的规划,赠送励志书籍,并对他提出了新的期许。经过短暂的交流,“迷途少年”阿浩对于“代价”“法律底线”等字眼,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也再次深深的感受到检察官及家人对自己的关心和殷切期待,他郑重的说道,“我一定会牢记教训,努力上进,不辜负你们对我的关心!”
“每一棵幼苗都可能长成参天大树,把长歪的树苗扶正,既是我们的工作,也是我们的责任。”据了解,除阿浩以外,经该院帮扶帮教后,还有2名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以优异成绩考上了理想的大学。肖绪新表示,为“迷途少年”照亮前进的道路,引导他们成长、成才,是每一个未检人的心愿,也是未检工作的重要意义,阳新县检察院将不断探索帮扶帮教途径,不忘初心、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