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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人交钱却无法如约提到宝马车 宜昌消委发布消费警示:在涉事4S店订车需慎重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3日07:58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詹钘)昨日上午,宜昌市消委发布一则汽车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自今年6月以来,宜昌宝泽汽车销售公司有38台新车未交付给客户,后续消费者前往该店选购车辆需慎重。

今年6月初,石先生在该店订购宝马X3运动款汽车一辆,当天交了定金1万元。6月12日,转账付清首付款183000元整,合计193000元首付款全部付清。石先生说,根据合同约定,该店应于7月31日前交付车辆并办理按揭手续。但4S店却不肯交车,答复是购车款被总公司挪用了,车辆合格证抵押在银行,无法赎证。跟店方多次协商,都得不到具体解决办法。

据宜昌市消委及宜昌市市场监管局提供的数据,截至8月底,两部门共接到宜昌宝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不履行合同约定按时交车投诉56件(含多头重复投诉8件),其中12315平台办件39件、市长热线办件17件。截至目前,还剩余已涉诉38台车未交付给已付款客户。

记者查询得知,宜昌宝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13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华晨宝马、进口宝马(BMW)品牌汽车及零配件销售等。该公司为武汉正通联合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正通)实际管控财务的子公司。该事件发生后,宜昌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掌握全面情况。据查,宜昌宝泽的上级武汉正通集团一直采用资金归集模式运营,是导致其未按期交付车辆的主要原因。

8月份,宜昌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多次组织宜昌宝泽和消费者进行协商调解。目前,宜昌市消委和宜昌市市场监管局已经向武汉正通集团发函,敦促其协助处置。同时,建议宜昌宝泽在纠纷未妥善处置前,对在宜待售“宝马”汽车统一登记造册后集中停放在其公司住所处,并由辖区市场监管所每日检查核对。

宜昌市消委提醒消费者,在宜昌宝泽未能妥善处置上述纠纷前,请消费者慎重选择是否向其订购车辆。对于有意购买其他品牌汽车的消费者,也应当多留个心眼。双方签订购车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车辆种类(配置、颜色)、购车金额(含订金或定金支付方式、支付金额)、交车时间、交车地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且妥善保管合同,留存证据,避免消费陷阱及合同纠纷。对汽车销售违法经营行为或遇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时,及时向市场监管等部门投诉举报,也可向消委组织投诉,并提供证据、明确诉求,依法维权。

【责任编辑:李中天】